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项目
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项目
(略) 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古井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立项的函》(古府函〔2024〕1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顺利实施,有效解决拆迁户居住环境问题,同意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项目代码:2407-*-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三个安置地,分别为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一、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二及石苑村安置地,总面积*平方米。包括场地平整、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通讯等工程。其中: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一:地块面积约*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挡土墙600米,新建村道长约609米,宽4-8米;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二:地块面积约8821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挡土墙138米,新建村道长约353米,宽7-8米;石苑村安置地:地块面积约7553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村道长约331米,宽4-7米。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6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52.*元,勘察费35.*元,设计费91.*元,监理费83.*元,其他费用230.*元,预备费用369.*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珠肇高铁征拆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城建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询〈珠肇高铁珠江段(古井)安置地五通一平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珠肇高铁珠江段(古井段)安置地五通一平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新会区古井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古井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立项的函》(古府函〔2024〕1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顺利实施,有效解决拆迁户居住环境问题,同意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项目代码:2407-*-17-01-*)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三个安置地,分别为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一、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二及石苑村安置地,总面积*平方米。包括场地平整、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照明、通讯等工程。其中: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一:地块面积约*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挡土墙600米,新建村道长约609米,宽4-8米;洋边村安置地地块二:地块面积约8821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挡土墙138米,新建村道长约353米,宽7-8米;石苑村安置地:地块面积约7553平方米,填土方*立方米,新建村道长约331米,宽4-7米。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064.*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52.*元,勘察费35.*元,设计费91.*元,监理费83.*元,其他费用230.*元,预备费用369.*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珠肇高铁征拆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 (略) 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珠肇高铁江门至珠海项目(古井镇)安置地五通一平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城建交通重点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询〈珠肇高铁珠江段(古井)安置地五通一平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珠肇高铁珠江段(古井段)安置地五通一平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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