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万茂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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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万茂精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 (略) 万茂 (略) 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松垭镇活观音村8、11社、方山寺村12社

三、建设单位: (略) 万茂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万茂 (略) 拟租用绵阳 (略) 已建5#厂房( (略) 经开区松垭镇活观音村8、11社、方山寺村12社)实施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租用面积24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设置热处理加工区、抛丸喷砂区、检测室、储运工程(库房、存放间、成品区等)、办公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建成后,热处理加工金属零部件*件/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四 (略) 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废水经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法)处理后排入已建预处理池;零部件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其他生产废水(滚光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地面清洁废水等)与生活污水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略) 排入松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渗氮间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渗氮炉尾气(自带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井式回火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废气处理系统(TA001,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网带炉、回火炉、热校平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网带炉自带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经收集后引入TA001系统处理;多用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自带燃烧器处理后再经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TA002,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机、喷砂机自带集气管道,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脉冲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燃烧废气(含颗粒物、SO2、NOx)按照《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浓度限值进行管控、抛丸喷砂粉尘、其他废气(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的管控措施,同时根据报告表核算,以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抛丸机、喷砂机、滚光机、淬火机、切割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丸及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样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醇桶、*烷罐、液氨罐由厂家回收;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淬火油、废切削液及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油泥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化学品存放间、热加工区、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设计”内容进行建设并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醇、*烷、液氨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库设置气体报警装置、围堰及导流沟;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2304-*-04-01-*]FGQB-0072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绵环审批[2011]63号)及《绵阳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 (略) 小枧-农科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及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 (略) 万茂 (略) 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经开区松垭镇活观音村8、11社、方山寺村12社

三、建设单位: (略) 万茂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略)

五、项目概况: (略) 万茂 (略) 拟租用绵阳 (略) 已建5#厂房( (略) 经开区松垭镇活观音村8、11社、方山寺村12社)实施金属零部件热处理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04-01-*),租用面积243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设置热处理加工区、抛丸喷砂区、检测室、储运工程(库房、存放间、成品区等)、办公区、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系统、固废及危废间)。建成后,热处理加工金属零部件*件/年。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四 (略) 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淋废水经含氰废水预处理装置(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法)处理后排入已建预处理池;零部件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其他生产废水(滚光废水、冷却循环排水、地面清洁废水等)与生活污水排入已建预处理池处理;上述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 (略) (略) 排入松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渗氮间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渗氮炉尾气(自带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井式回火炉废气经收集后采用废气处理系统(TA001,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网带炉、回火炉、热校平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网带炉自带燃烧装置处理后废气)经收集后引入TA001系统处理;多用炉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自带燃烧器处理后再经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TA002,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碱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工艺)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机、喷砂机自带集气管道,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脉冲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废气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燃烧废气(含颗粒物、SO2、NOx)按照《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浓度限值进行管控、抛丸喷砂粉尘、其他废气(氰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无组织废气的管控措施,同时根据报告表核算,以车间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抛丸机、喷砂机、滚光机、淬火机、切割机、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丸及废砂、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样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醇桶、*烷罐、液氨罐由厂家回收;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废淬火油、废切削液及沾染切削液的金属碎屑、废滤袋、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油泥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间、化学品存放间、热加工区、废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设计”内容进行建设并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醇、*烷、液氨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化学品库设置气体报警装置、围堰及导流沟;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2304-*-04-01-*]FGQB-0072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绵环审批[2011]63号)及《绵阳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 (略) 小枧-农科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及项目所在地《不动产权证》(川2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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