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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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建〔2024〕1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4-*-04-05-*)的建设,对于消除居民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清流县城镇老旧小 (略) 和“瓶改管”更新改造:涉及自建房及老旧小区16个、高层住宅小区20个,县城区约150户商业用户“瓶改管”,覆盖用户约6500户,更换居民户内燃气橡胶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城区老旧 (略) 管20公里、立管20公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清建〔2024〕10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清流县城镇燃气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项目编码:2404-*-04-05-*)的建设,对于消除居民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清流县城区。

三、项目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清流县城镇老旧小 (略) 和“瓶改管”更新改造:涉及自建房及老旧小区16个、高层住宅小区20个,县城区约150户商业用户“瓶改管”,覆盖用户约6500户,更换居民户内燃气橡胶管、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城区老旧 (略) 管20公里、立管20公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清流县人民政府审查,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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