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年修改稿专家论证报告
佛冈县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年修改稿专家论证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佛冈县教育局于2024年6月13日组织专家对《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年)(修改稿)》,(以下简称《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家论证会议情况
2024年6月13日下午,佛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成员包括公职律师高级工程师陈逸欣,小学道德与法治高级教师黄巨兴,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梁炽根,副主任护师刘欢苗,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林亦盛共5名成员。会议由佛冈县教育局副局长姚志强主持,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代表各1名参加会议。县教育局就《规划》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及意见的采纳情况,修改稿内容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说明,专家组成员逐一发言,就有关内容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规划》总体说明
(一)制订过程
县教育局于2024年1-2月,开展调研分析工作,并草拟了《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草案)》,于3月6日召开班子会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2日-4月23日在 (略) 站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20日-4月8日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采纳意见;4月份,按听证会的相关程序进行听证会各项工作的公告,于4月3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规划》(修改稿)。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结合本县经济发展和教育现状对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2023-2027年布局做出优化调整,本规划共三章内容,约5200字。
第一章总则。规划要求主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缩小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农村孩子也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明确规划的原则、依据、范围及期限。
第二章 学校(园)发展目标。从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现状、形势分析学校(园)发展基础,找准学校(园)发展定位和目标:根据本县常住人口的变化趋势,立足当前,并着眼未来几年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通过调整结构、资源重组、盘活资产,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发挥其社会效益。制订规划指标: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优化、均衡更加优质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人民更为满意的优质教育,群众教育获得感大幅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育 (略) 平均水平。
第三章 规划内容与保障。规划内容:一是撤并“空心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减少资源浪费;二是推进县城区域扩容提质,增加公办学位,消除“大校额”;三是异地新建中职学校,增加中职学位;四是落实小区配套项目建设及移交,增加公办学位;五是解决结构化矛盾问题,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如期实施。
三、专家组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审阅了《规划》(修改稿)及有关材料,听取了规划制定过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过咨询和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
1.《规划》第2页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
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教财〔2017〕3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依据过时,建议修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
2.《规划》第2、3页“(一)国家、省政策文件依据(二)市(县)政策文件依据”不用细分,建议删除。
3.《规划》第3页“《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依据过时,建议修改为“8.《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4.《规划》第3页“1.《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清府函 〔2020〕 166 号)》”依据过时,建议删除。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规划》充分体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文件精神和发展理念。本《规划》基础工作扎实,调查研究深入,现状分析透彻,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具有较强针对性,符合佛冈县的发展实际。专家组认为:《规划》合法、合理、可行、可实施,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论证。
四、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会后,我局就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对《规划》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佛冈县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年)(修改稿)专家论证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意见表.pdf
佛冈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佛冈县教育局于2024年6月13日组织专家对《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年)(修改稿)》,(以下简称《规划》)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家论证会议情况
2024年6月13日下午,佛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家成员包括公职律师高级工程师陈逸欣,小学道德与法治高级教师黄巨兴,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梁炽根,副主任护师刘欢苗,小学语文高级教师林亦盛共5名成员。会议由佛冈县教育局副局长姚志强主持,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审计局代表各1名参加会议。县教育局就《规划》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起草说明、征求意见及意见的采纳情况,修改稿内容等进行了简要介绍和说明,专家组成员逐一发言,就有关内容展开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规划》总体说明
(一)制订过程
县教育局于2024年1-2月,开展调研分析工作,并草拟了《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草案)》,于3月6日召开班子会议,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2024年3月22日-4月23日在 (略) 站公开征求意见。2024年3月20日-4月8日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采纳意见;4月份,按听证会的相关程序进行听证会各项工作的公告,于4月30日组织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形成了《规划》(修改稿)。
(二)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结合《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规划》结合本县经济发展和教育现状对佛冈县城乡中小学校(幼儿园)2023-2027年布局做出优化调整,本规划共三章内容,约5200字。
第一章总则。规划要求主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镇化步伐加快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缩小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加快实现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农村孩子也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同时明确规划的原则、依据、范围及期限。
第二章 学校(园)发展目标。从各级各类学校发展现状、形势分析学校(园)发展基础,找准学校(园)发展定位和目标:根据本县常住人口的变化趋势,立足当前,并着眼未来几年社会发展对教育的需求,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通过调整结构、资源重组、盘活资产,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利用教育资源,发挥其社会效益。制订规划指标:基本建成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合理、资源更加优化、均衡更加优质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人民更为满意的优质教育,群众教育获得感大幅提升,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和教育 (略) 平均水平。
第三章 规划内容与保障。规划内容:一是撤并“空心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减少资源浪费;二是推进县城区域扩容提质,增加公办学位,消除“大校额”;三是异地新建中职学校,增加中职学位;四是落实小区配套项目建设及移交,增加公办学位;五是解决结构化矛盾问题,促进城乡优质均衡发展。制订相应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如期实施。
三、专家组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审阅了《规划》(修改稿)及有关材料,听取了规划制定过程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过咨询和讨论,形成了如下意见:
1.《规划》第2页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
小学幼儿园闲置校园校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教财〔2017〕3号)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8〕46号)”依据过时,建议修改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广东省“民生十大工程”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
2.《规划》第2、3页“(一)国家、省政策文件依据(二)市(县)政策文件依据”不用细分,建议删除。
3.《规划》第3页“《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7〕48号)”依据过时,建议修改为“8.《佛冈县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4.《规划》第3页“1.《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乡村教育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清府函 〔2020〕 166 号)》”依据过时,建议删除。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本《规划》充分体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粤办函〔2023〕231号)文件精神和发展理念。本《规划》基础工作扎实,调查研究深入,现状分析透彻,指导思想明确,发展目标合理,重点突出,保障措施具有较强针对性,符合佛冈县的发展实际。专家组认为:《规划》合法、合理、可行、可实施,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论证。
四、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
会后,我局就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对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予以采纳,并对《规划》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佛冈县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调整规划(2023-2027年)(修改稿)专家论证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综合意见表.pdf
佛冈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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