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泽县祥美运输有限公司“5?18”其他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甘肃临泽县祥美运输有限公司“5?18”其他伤害事故评估报告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对甘肃临 (略) “5·18”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4时40分许, 甘肃临 (略) 一货运车辆在鄯善工业园区新疆 (略) 二期四厂料场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5月19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并于2023年7月17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30日经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甘肃临 (略) “5·18”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鄯政复〔2023〕134号),评估小组深入事故现场检查评估,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崔某某,男、生前系货车车主兼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违反了《工业 (略)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该起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鉴于崔建宝已在事故中死亡,故免于追究责任。
四、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1.新疆 (略) 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场地货车驾驶员做好安全提示,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协调;在卸货场增设警示标牌,提示货车驾驶员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甘肃临 (略) ,通过向临泽县交通运输局发函,通报事故情况,临泽县交通运输 (略) 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略) 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工业 (略)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要求落实操作规程,提升驾驶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杜绝“三违”发生。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监管部门和事故企业均严格按照批复事项要求,坚持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
(略) 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对甘肃临 (略) “5·18”其他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8日4时40分许, 甘肃临 (略) 一货运车辆在鄯善工业园区新疆 (略) 二期四厂料场发生一起其他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3年5月19日,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并于2023年7月17日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7月30日经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甘肃临 (略) “5·18”其他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鄯政复〔2023〕134号),评估小组深入事故现场检查评估,采取现场核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措施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逐项进行检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崔某某,男、生前系货车车主兼驾驶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违反了《工业 (略)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对此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该起事故属于单方责任事故,鉴于崔建宝已在事故中死亡,故免于追究责任。
四、事故防范、整改落实情况
1.新疆 (略) 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进入场地货车驾驶员做好安全提示,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协调;在卸货场增设警示标牌,提示货车驾驶员按照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甘肃临 (略) ,通过向临泽县交通运输局发函,通报事故情况,临泽县交通运输 (略) 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略) 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工业 (略) 、道路运输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同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严格要求落实操作规程,提升驾驶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杜绝“三违”发生。
五、评估组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被评估单位均能依据县人民政府批复意见,监管部门和事故企业均严格按照批复事项要求,坚持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了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进行了整改落实,对行业领域作业人员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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