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尔特精密--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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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特精密--拟批准公示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艾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注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艾 (略) 注塑零部件项目

天津艾 (略)

(略) 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区丰泽二大道与 (略) 交口

(略) 嘉禾 (略)

天津艾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注塑生产线,年产汽车内饰件*件。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注塑成型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烯、*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 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注塑机、空压机和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冷却塔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含油纱布、废油桶等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4.07.25-2024.07.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略) 津南区政务服务办关于对天津艾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

司注塑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

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津南区八里台镇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艾 (略) 注塑零部件项目

天津艾 (略)

(略) 津南区八里台工业区丰泽二大道与 (略) 交口

(略) 嘉禾 (略)

天津艾 (略) 拟投资*元,利用现有厂房,新建一条注塑生产线,年产汽车内饰件*件。

(1)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注塑成型工位上方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根据报告表结论,P1排气筒排放的TRVOC、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中“塑料制品制造行业”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烯、*烯腈、*苯、*苯、1,3-*二烯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苯*烯、*苯的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059- 2018)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等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室内的注塑机、空压机和室外的环保设备风机、冷却塔等。室内设备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室外设备经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等措施后,四侧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昼间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回收部门再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含油纱布、废油桶等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4.07.25-2024.07.31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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