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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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略) 液 (略) 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按照环评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建立了相应环保管理制度,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环保验收。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市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液 (略) 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略) 液 (略)
建设地点: (略) 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以南、 (略) 以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庐阳 (略) 108号办公楼

附件:

http://**

提取码:x9bz

(略) 液 (略) 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实施工程按照环评的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设施,建立了相应环保管理制度,符合环保验收条件,可通过环保验收。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市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液 (略) 总部迁址复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 (略) 液 (略)
建设地点: (略) 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 (略) 以南、 (略) 以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谢工
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庐阳 (略) 108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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