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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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00套/年水处理成套设备加工搬迁项目

(略) 116号 (略) 第三车间内

山东海德 (略)

山东同方 (略)

项目为搬迁项目,拟 (略) (略) 577号的现有项目年产水处理设备膜壳1000套(一期) (略) (略) 116号。项目租赁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包括车间、办公室等。利用水处理膜、ABS颗粒、色母、半成品不锈钢件等为原料,采用混料、烘干、注塑、冷却、拉伸、冲压、组装等工艺,年可加工水处理成套设备2000套。

1.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套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冷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水池残渣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2000套/年水处理成套设备加工搬迁项目

(略) 116号 (略) 第三车间内

山东海德 (略)

山东同方 (略)

项目为搬迁项目,拟 (略) (略) 577号的现有项目年产水处理设备膜壳1000套(一期) (略) (略) 116号。项目租赁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厂房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包括车间、办公室等。利用水处理膜、ABS颗粒、色母、半成品不锈钢件等为原料,采用混料、烘干、注塑、冷却、拉伸、冲压、组装等工艺,年可加工水处理成套设备2000套。

1.烘干、注塑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套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冷却用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

3.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

4.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水池残渣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和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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