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万 (略) :
你单位委托云南 (略) 编制的《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官渡区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6.806”,北纬24°57′12.311”。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1栋26层住宅楼,3栋27层住宅楼,2栋20层住宅,2栋17层住宅,2栋2层商业楼,4栋1层商业楼,配套物业管理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卫生间、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通风、电信、环保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官渡〔2024〕5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的地点、性质、内容、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回用,不得外排。
2、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扬尘管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御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置“三池一设备”。严格控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3、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第72 号令)执行。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向项目周边居民公示公告。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70dB(A),夜间≤55dB(A)。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4、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严格执行对龙华桥(文物)的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期对龙华桥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对龙华桥进行保护施工。
(二)运营期
1、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3个,总容积200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表1 )A等级标准,再通过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周边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
2、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夜间≤50dB。
3、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及时进行清运;化粪池应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项目废水间接排放量为*.83m3/a, 其中CODcr31.277t/a,氨氮3.523t/a, 总磷0.451t/a。污染物排放总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进行考核。
五、《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4年7月24日
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昆明万 (略) :
你单位委托云南 (略) 编制的《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 (略) 官渡区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地理坐标为:东经102°42′6.806”,北纬24°57′12.311”。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63%。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主要建设1栋26层住宅楼,3栋27层住宅楼,2栋20层住宅,2栋17层住宅,2栋2层商业楼,4栋1层商业楼,配套物业管理用房、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用房、养老服务用房、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室外)、公共卫生间、给排水、供电、供热、消防、通风、电信、环保工程。
项目性质:新建。
二、 (略) 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官渡〔2024〕5号),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述的地点、性质、内容、建设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经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拦水、截水、排水工程,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回用,不得外排。
2、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扬尘管控,文明施工,施工现场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御尘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置“三池一设备”。严格控制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3、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按照《 (略)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第72 号令)执行。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必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登记,并依法向项目周边居民公示公告。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昼间≤70dB(A),夜间≤55dB(A)。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4、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禁止随意处置和堆放;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弃渣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严格执行对龙华桥(文物)的保护措施
为避免施工期对龙华桥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单位应按文物保护单位的要求对龙华桥进行保护施工。
(二)运营期
1、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废水经化粪池(3个,总容积200m3)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 (表1 )A等级标准,再通过污水排口排入项目周边 (略) (略) ,最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处理。
2、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对噪声进行控制,项目厂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 夜间≤50dB。
3、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每日及时进行清运;化粪池应定期清掏,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废水:项目废水间接排放量为*.83m3/a, 其中CODcr31.277t/a,氨氮3.523t/a, 总磷0.451t/a。污染物排放总 (略) 第七、八水质净化厂进行考核。
五、《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六、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营。
七、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你单位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依法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关于对《桂语东方小区(*-A2号住宅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官渡分局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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