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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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 (略) 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5日 - 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略) 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生产工艺和规模:

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对现有1条咪鲜胺生产线进行改造,以三氯苯酚、二氯*烷、正*胺、*苯、固光、咪唑、片碱、31%盐酸、32%液碱、水合氯化锰等为原料,经醚化、胺化、成盐、酰化、缩合等反应及精制工序生产咪鲜胺,酰化反应生成的HCl经二级降膜吸收生产副产盐酸;高盐废水经隔油、气浮除油、活性炭吸附、压滤、调酸、中温催化氧化、调碱絮凝、活性炭吸附、压滤、三效蒸发、离心等精制工序生产副产品氯化钠。

产品方案:咪鲜胺3000t/a、副产盐酸2005.84t/a、副产氯化钠41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103车间工艺废气、101和102车间含*苯废气及储罐区收集废气

103车间内咪鲜胺生产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二氯*烷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处理;正*胺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酸洗+二级水洗处理;*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HCl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降膜吸收+五级光气破坏塔+二级碱洗处理。

101车间内含*苯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氯虫苯*酰胺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三级碱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氟硅唑、戊唑醇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

102车间内含*苯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氟啶虫酰胺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三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螺虫*酯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三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

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微负压抽吸方式收集,并采用两级水洗预处理。

上述废气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RTO处理系统(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器+RTO+一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氟化氢、二噁英、3-*氧基*烯酸*酯、DMF、水合肼(以联氨计)、HCl、N-*基吡咯烷酮、氨气、二氯*烷、光气、*苯、*醇、氯*酸*酯、三氟*酰氯、三*胺、*醇、*腈、*烯基*醚、正*胺、NMHC、TVOC等,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HCl、氨、硫化氢、HF、SO2、NOx、二噁英等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标准,*苯、*醇、光气、*腈、DMF、联氨、二氯*烷、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关标准,三*胺、正*胺、氯*酸*酯、三氟*酰氯、*醇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高盐废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收集废气

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废气采用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各生化单元进行加盖收集,合并采用“一级冷凝+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HCl、氨、硫化氢等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排放限值,*苯、*醇、*腈、DMF、二氯*烷、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二*胺、三*胺、*醇、*酸、*酸、*二酸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改建危废仓库收集废气

改建危废仓库废气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苯、DMF、二氯*烷、*醇、*腈、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三*胺、*醇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在RTO废气排气筒(DA001)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监测因子为烟气流量、含氧量、颗粒物、SO2、NOx(以NO2计)、NMHC。

(5)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整体换气等措施;同时,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贮罐大小呼吸采用微负压收集,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TVOC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相应限值,NMHC、TVOC、*苯等能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应限值,HCl、光气能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3相应限值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实行分质分类处理,高盐废水通过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20m3/d)进行处理后产生的三效蒸发污凝水,与工艺低盐废水、废气碱吸收废水、树脂解析再生废水等合并进入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00m3/d),经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调碱+絮凝沉淀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分析化学室废水、罐区喷淋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650m3/d),采用调节池+厌氧生物滤池+气浮+串联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曝气生物滤池+清水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TP、TN、动植物油、全盐量等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挥发酚、*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总锰、2,4,6–三氯苯酚、氰化物、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二氯*烷、三*胺、正*胺、DMF、*腈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计算确定的浓度限值;水合肼、二噁英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外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在现有603*类仓库内改建1座240m2危废仓库,运转周期2个月,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托现有2座一般固废仓库(面积分别为810m2、550m2),并将现有1座危废仓库改造为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360m2),运转周期2个月,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原药生产车间、*类仓库、*类仓库、原药仓库,贮罐区、高盐废水处理系统、低盐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环保工程等)及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在厂区内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K+、Na+、Ca2+、Mg2+、Cl-、SO42-、CO32-、HCO3-、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镉、铜、六价铬、铅、汞、砷、*苯、1,2-二氯*烷、2,4,6-三氯苯酚、硫酸盐、氯化物、锰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泄漏事故,管道线应标志清晰,巡线员定期巡线,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各装置含有毒物料的工段现场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等,盐酸、硫酸等危化品贮存区设置围堰,加强危废的运输、贮存管理,做好危废暂存库的防雨、防水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不产生“二次污染”。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制订企业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项目落实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在涉及仓库和生产装置周边设围堰、沙袋等;二级防控措施在单位装置或多个装置共用的排水系统建事故缓冲池,使污染物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并通过排水终端建终端事故池,作为事故状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三级防控措施园区配套风险防控措施在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缓冲池(有效容积*m3),可有效抵挡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废水的冲击负荷。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厂区设置了1座25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7.“以新带老”措施及技改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新增1套树脂吸附处理用于处理含*苯废气,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

(2)及时修补生产车间地面、废水收集沟渠的裂缝,做好相关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厂区及周边地下水。

8.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9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边界外延100m范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 (略) 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7月25日 - 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通讯地址: (略) 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方楼省政务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

建设名称:

(略) 年产4000吨咪鲜胺自动化改造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建设单位:

(略)

编制单位: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项目概况:

生产工艺和规模:

项目属改扩建工程,对现有1条咪鲜胺生产线进行改造,以三氯苯酚、二氯*烷、正*胺、*苯、固光、咪唑、片碱、31%盐酸、32%液碱、水合氯化锰等为原料,经醚化、胺化、成盐、酰化、缩合等反应及精制工序生产咪鲜胺,酰化反应生成的HCl经二级降膜吸收生产副产盐酸;高盐废水经隔油、气浮除油、活性炭吸附、压滤、调酸、中温催化氧化、调碱絮凝、活性炭吸附、压滤、三效蒸发、离心等精制工序生产副产品氯化钠。

产品方案:咪鲜胺3000t/a、副产盐酸2005.84t/a、副产氯化钠41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1)103车间工艺废气、101和102车间含*苯废气及储罐区收集废气

103车间内咪鲜胺生产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含二氯*烷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碱洗+二级水洗处理;正*胺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酸洗+二级水洗处理;*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HCl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降膜吸收+五级光气破坏塔+二级碱洗处理。

101车间内含*苯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氯虫苯*酰胺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一级冷冻+三级碱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氟硅唑、戊唑醇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

102车间内含*苯废气经管道收集,分别经以下措施预处理:氟啶虫酰胺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三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螺虫*酯生产中含*苯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三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一级树脂吸附处理。

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采用微负压抽吸方式收集,并采用两级水洗预处理。

上述废气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依托现有RTO处理系统(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除雾器+RTO+一级水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由1根3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氟化氢、二噁英、3-*氧基*烯酸*酯、DMF、水合肼(以联氨计)、HCl、N-*基吡咯烷酮、氨气、二氯*烷、光气、*苯、*醇、氯*酸*酯、三氟*酰氯、三*胺、*醇、*腈、*烯基*醚、正*胺、NMHC、TVOC等,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颗粒物、HCl、氨、硫化氢、HF、SO2、NOx、二噁英等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0)表1中化学原药制造、农药中间体制造和农药研发机构工艺废气标准,*苯、*醇、光气、*腈、DMF、联氨、二氯*烷、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关标准,三*胺、正*胺、氯*酸*酯、三氟*酰氯、*醇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高盐废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收集废气

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废气采用管道收集、污水处理站各生化单元进行加盖收集,合并采用“一级冷凝+一级酸洗+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HCl、氨、硫化氢等可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排放限值,*苯、*醇、*腈、DMF、二氯*烷、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二*胺、三*胺、*醇、*酸、*酸、*二酸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改建危废仓库收集废气

改建危废仓库废气采用密闭车间负压收集,采用一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外排废气中主要污染物*苯、DMF、二氯*烷、*醇、*腈、NMHC、TVOC等可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排放限值,三*胺、*醇等可满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附录C中公式计算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设置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在RTO废气排气筒(DA001)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 (略) ,监测因子为烟气流量、含氧量、颗粒物、SO2、NOx(以NO2计)、NMHC。

(5)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采用整体换气等措施;同时,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贮罐大小呼吸采用微负压收集,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量。采取相应措施后,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TVOC能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相应限值,NMHC、TVOC、*苯等能满足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相应限值,HCl、光气能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表3相应限值标准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实行分质分类处理,高盐废水通过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120m3/d)进行处理后产生的三效蒸发污凝水,与工艺低盐废水、废气碱吸收废水、树脂解析再生废水等合并进入低盐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300m3/d),经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调碱+絮凝沉淀处理后,再与生活废水、分析化学室废水、罐区喷淋水、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650m3/d),采用调节池+厌氧生物滤池+气浮+串联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曝气生物滤池+清水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COD、BOD5、SS、氨氮、TP、TN、动植物油、全盐量等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色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挥发酚、*苯、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总锰、2,4,6–三氯苯酚、氰化物、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二氯*烷、三*胺、正*胺、DMF、*腈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HJ582—2010)附录C多介质环境目标值计算确定的浓度限值;水合肼、二噁英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杨柳津河。

3、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安置于室内,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原料外包装材料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在现有603*类仓库内改建1座240m2危废仓库,运转周期2个月,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依托现有2座一般固废仓库(面积分别为810m2、550m2),并将现有1座危废仓库改造为一般固废仓库(面积为360m2),运转周期2个月,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按照分区防治的原则,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对重点防治区(原药生产车间、*类仓库、*类仓库、原药仓库,贮罐区、高盐废水处理系统、低盐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危废仓库、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环保工程等)及废水收集、输送、排放系统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防止物料及污水渗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在厂区内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监控因子为K+、Na+、Ca2+、Mg2+、Cl-、SO42-、CO32-、HCO3-、pH、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镉、铜、六价铬、铅、汞、砷、*苯、1,2-二氯*烷、2,4,6-三氯苯酚、硫酸盐、氯化物、锰等,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防止泄漏事故,管道线应标志清晰,巡线员定期巡线,加强设备、管道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经常检查易造成腐蚀的部位,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配置防火灭火器材;各装置含有毒物料的工段现场配备防毒面具和自给式呼吸器等防范用品等,盐酸、硫酸等危化品贮存区设置围堰,加强危废的运输、贮存管理,做好危废暂存库的防雨、防水工作,确保不发生火灾,不产生“二次污染”。设备间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制订企业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项目落实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一级防控措施在涉及仓库和生产装置周边设围堰、沙袋等;二级防控措施在单位装置或多个装置共用的排水系统建事故缓冲池,使污染物导入污水处理系统,将污染控制在厂内,并通过排水终端建终端事故池,作为事故状态下储存与调控手段;三级防控措施园区配套风险防控措施在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置事故缓冲池(有效容积*m3),可有效抵挡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废水的冲击负荷。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厂区设置了1座25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化学品及生产废水,杜绝事故废水直接排放。设置备用风机和水泵,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应立即停产,及时抢修。

7.“以新带老”措施及技改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新增1套树脂吸附处理用于处理含*苯废气,进一步减少有机废气排放;

(2)及时修补生产车间地面、废水收集沟渠的裂缝,做好相关防渗措施,确保不污染厂区及周边地下水。

8.设置防护距离

据报告书测算,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1车间、102车间、103车间、109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边界外延100m范围。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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