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酿味鲜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酿味鲜粮油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关于《安徽酿 (略) 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酿 (略) 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7月25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酿 (略)
建设地点:安徽临泉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泉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制曲车间、压榨车间、面酱车间、调配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综合楼、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吨调味品,其中酱油*吨/年、甜面酱*吨/年、黄豆酱*吨/年、调和酱*吨/年。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初沉+酸化+IC厌氧+AAO+二沉+混凝沉淀+脱色”预处理,达到临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和循环系统排水一同经管道纳入临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NOX、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监控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NOx排放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低于50mg/m3的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酱渣、栅渣外售饲料加工厂;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硅藻土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略) ; (略) 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废机油、废包装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略) 生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关于《安徽酿 (略) 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酿 (略) 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26.com
地址: (略) 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2024年7月25日
项目名称:年产*吨调味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酿 (略)
建设地点:安徽临泉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临泉经开区绿色食品产业园区,主要建设制曲车间、压榨车间、面酱车间、调配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等,配套建设综合楼、化学品库、污水处理站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吨调味品,其中酱油*吨/年、甜面酱*吨/年、黄豆酱*吨/年、调和酱*吨/年。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应分类收集处理。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后经厂内污水处理站“格栅+初沉+酸化+IC厌氧+AAO+二沉+混凝沉淀+脱色”预处理,达到临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和循环系统排水一同经管道纳入临泉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NOX、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监控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中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NOx排放满足“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低于50mg/m3的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建筑隔声等,合理布局各类设备并加强维护管理。施工期噪声要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酱渣、栅渣外售饲料加工厂;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硅藻土交由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略) ; (略) 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焚烧处置。废机油、废包装内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中的要求;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情况: (略) (略) (略) 生 (略) 站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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