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启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启辰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河科技园内殳李村安徽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 (略) (略) 天河科技园内殳李村安徽 (略) 内建设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 该项目租赁安徽 (略) 厂区内A4厂房和A6厂房进行建设(安徽 (略) 在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建有高档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11月20日以蚌高建环[2015]76号文通过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审批。根据《安徽 (略) 高档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主要建设A1~A8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现阶段本项目租赁的A4和A6厂房正处于建设中),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69平方米,总投资*万元,主要从事高档水晶玻璃制品和高档白瓷玻璃制品生产,可年产高档水晶玻璃制品0.6亿套、高档白瓷玻璃制品0.6亿套。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了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编码为:2312-*-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及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玻璃熔窑熔制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成型抛光及退火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模具维护焊补、抛光打磨及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其中配料、混料及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高效全氧燃烧玻璃窑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采用“SNCR脱硝+干法脱硫+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全电熔环保节能玻璃窑炉熔制烟气采用“干法脱氟+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退火窑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成型抛光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模具维护喷砂机自带滤芯除尘装置,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焊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抛光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起引入同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到建筑物外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余热热水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余热热水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直接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隔油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外排废水经园 (略) 进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设置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部分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经企业自行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及袋式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制氧设备单位更换并带走;袋式除尘器收集原料粉尘及玻璃熔窑烟气处理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砂纸、冷却水废渣、废耐火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及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9年9月1日起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12-*-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安徽 (略) 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天河科技园内殳李村安徽 (略) 内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蚌埠安鑫环境 (略) |
项目概况 | 安徽 (略) (略) 天河科技园内殳李村安徽 (略) 内建设年产1.2亿套高档水晶玻璃制品项目。 该项目租赁安徽 (略) 厂区内A4厂房和A6厂房进行建设(安徽 (略) 在蚌埠高新技术开发区天河科技园建有高档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15年11月20日以蚌高建环[2015]76号文通过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环保局审批。根据《安徽 (略) 高档玻璃器皿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主要建设A1~A8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现阶段本项目租赁的A4和A6厂房正处于建设中),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69平方米,总投资*万元,主要从事高档水晶玻璃制品和高档白瓷玻璃制品生产,可年产高档水晶玻璃制品0.6亿套、高档白瓷玻璃制品0.6亿套。建设单位于2023年12月4日取得了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编码为:2312-*-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及混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玻璃熔窑熔制过程中产生的烟气,成型抛光及退火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模具维护焊补、抛光打磨及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烟(粉)尘,以及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其中配料、混料及不合格品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然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高效全氧燃烧玻璃窑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采用“SNCR脱硝+干法脱硫+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全电熔环保节能玻璃窑炉熔制烟气采用“干法脱氟+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及《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中相关标准要求;退火窑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要求;成型抛光过程中使用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后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模具维护喷砂机自带滤芯除尘装置,喷砂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与焊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抛光打磨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一起引入同一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到建筑物外排放,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小型”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余热热水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其中循环冷却系统置换废水、余热热水炉及软水制备系统废水直接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食堂废水设隔油设施)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项目外排废水经园 (略) 进入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排放满足天河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设置垃圾桶、一般固废暂存库及危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部分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不合格品收集后经企业自行破碎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屑及袋式除尘器收集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由制氧设备单位更换并带走;袋式除尘器收集原料粉尘及玻璃熔窑烟气处理灰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砂纸、冷却水废渣、废耐火材料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润滑油及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19年9月1日起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相关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31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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