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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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西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建材玻璃 (略) (略)

项目概况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计划在 (略) 高 (略) 西侧、 (略) 北侧原厂区内建设年产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制管*吨,后加工管制瓶7000吨的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一座50t/d熔窑,拉管生产线4条,后加工管制瓶生产线34条(制瓶机68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玻璃拉管车间、新型高端药用中硼硅玻璃包装产业化项目厂房,包装材料库、2#循环水系统,原料车间、碎玻璃库、办公楼、食堂、氧气站、软水站、危废暂存间、天然气调压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设施依托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并于2024年6月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了备案调整,项目编号:2205-*-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系统、窑头料仓和碎玻璃系统等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拉伸成型和切割筛选工序产生的一次破碎粉尘;玻璃熔窑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圆口工序产生的废气;后加工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无组织废气。其中工艺粉尘、一次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4295-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玻璃熔窑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一套“SNCR脱硝+降温塔+干法脱酸+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系统”处理设施处理后由3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的限值要求,圆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后加工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装置排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厂区 (略) (略)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淮河。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环保低噪设备、厂房门窗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碎玻璃(包括不合格玻璃管和深加工不合格玻璃瓶)、原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次破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熔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原料废包装袋、废保温砖、废树脂、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碎玻璃、原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一次破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窑炉,熔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外售,废包装袋、废保温砖、废树脂、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文件(调整)(项目代码:2205-*-04-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2-*

地址: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一级耐水玻璃产业园项目(二期)

建设地点

(略) 高 (略) 西侧、 (略) 北侧

建设单位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建材玻璃 (略) (略)

项目概况

凯盛君恒(蚌埠)有限公司计划在 (略) 高 (略) 西侧、 (略) 北侧原厂区内建设年产一级耐水药用玻璃制管*吨,后加工管制瓶7000吨的项目。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m2,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一座50t/d熔窑,拉管生产线4条,后加工管制瓶生产线34条(制瓶机68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玻璃拉管车间、新型高端药用中硼硅玻璃包装产业化项目厂房,包装材料库、2#循环水系统,原料车间、碎玻璃库、办公楼、食堂、氧气站、软水站、危废暂存间、天然气调压站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设施依托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于2022年5月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备案,并于2024年6月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进行了备案调整,项目编号:2205-*-04-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系统、窑头料仓和碎玻璃系统等过程产生的工艺粉尘;拉伸成型和切割筛选工序产生的一次破碎粉尘;玻璃熔窑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圆口工序产生的废气;后加工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食堂油烟废气;无组织废气。其中工艺粉尘、一次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4/4295-2022)表1中的限值要求,玻璃熔窑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一套“SNCR脱硝+降温塔+干法脱酸+袋式除尘器+SCR脱硝系统”处理设施处理后由3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295-2022)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2)的限值要求,圆口工序产生的废气和后加工定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的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量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装置排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厂区 (略) (略)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淮河。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环保低噪设备、厂房门窗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贮存,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碎玻璃(包括不合格玻璃管和深加工不合格玻璃瓶)、原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一次破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熔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原料废包装袋、废保温砖、废树脂、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抹布、生活垃圾。碎玻璃、原料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一次破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窑炉,熔窑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尘外售,废包装袋、废保温砖、废树脂、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废催化剂、废机油、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市生态环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相关部门意见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备案文件(调整)(项目代码:22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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