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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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维森智能识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徽维森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维森 (略) 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略)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2号,现有厂区东南侧。扩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三经发〔2023〕326号,项目代码:2309-*-04-0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2栋,购置混合搅拌釜、研磨机等设备,新增6#、7#两条TTO高速边压碳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3 亿平方米智能识别材料的生产能力。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施工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无组织管控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投料废气炭黑尘通过负压收集经过滤芯截留后回收利用,未截留的气体经排气筒排放;配料车间产生的冷凝不凝气、搅拌废气,涂覆车间涂布废气、烘干废气通过抽风机密闭收集后经“冷凝+3#RTO焚烧炉”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炉燃烧废气余热加热产生的蒸汽进行供热,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回收装置冷凝后的不凝气通过引风机依托现有“冷凝+1#RTO焚烧炉”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至现有“冷凝+2#RTO焚烧炉”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控制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排水一同排入园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 (略) 纳入高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3类、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涂覆废料及沾染物、废有机硅改性树脂原料桶、含涂覆废料的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厂区分区防渗、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告知属地相关部门,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RXE4E3N)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安徽维森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维森 (略) 年产2.3亿平米智能识别材料生产线(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略) 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评估意见、专家评审意见、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意见,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2号,现有厂区东南侧。扩建。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经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备案(三经发〔2023〕326号,项目代码:2309-*-04-0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产车间2栋,购置混合搅拌釜、研磨机等设备,新增6#、7#两条TTO高速边压碳带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3 亿平方米智能识别材料的生产能力。

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落实施工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无组织管控要求。落实清洁运输有关政策要求,运输车辆应使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一及 (略) 移动机械。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原辅用料,规范建立执行VOCs物料台账制度。鼓励按照绩效A级或引领性等级进行设计建设。投料废气炭黑尘通过负压收集经过滤芯截留后回收利用,未截留的气体经排气筒排放;配料车间产生的冷凝不凝气、搅拌废气,涂覆车间涂布废气、烘干废气通过抽风机密闭收集后经“冷凝+3#RTO焚烧炉”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项目采用蓄热式热力焚烧炉燃烧废气余热加热产生的蒸汽进行供热,RTO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经回收装置冷凝后的不凝气通过引风机依托现有“冷凝+1#RTO焚烧炉”处理后经风机引至排气筒排放;危废库有机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至现有“冷凝+2#RTO焚烧炉”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外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限值要求;VOCs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控制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车间保洁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初期雨水、纯水制备浓水、锅炉定排水一同排入园 (略) 。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 (略) 纳入高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2008)中3类、4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涂覆废料及沾染物、废有机硅改性树脂原料桶、含涂覆废料的废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及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厂区分区防渗、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主动告知属地相关部门,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和科研等敏感目标。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须按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六、你公司收到本审批意见后,应在5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请三山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2RXE4E3N)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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