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9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承担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粮油类作物托管实施水稻、油菜、小麦等粮食类机耕机播、代育代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仓储等全程托管或多环节、单环节托管;实施股份经济合作社能够独立为本村或周边镇村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油菜机耕开沟起垄播种服务,小麦播种、收割、烘干服务。
二、补助方式
资金兑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根据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兑付补助,面向小农户服务时,补助资金可以全部补给小农户,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和服务主体,但补给服务主体的资金量不得超过补助标准的40%,要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服务、整村推进服务主体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做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全程托管或者关键环节托管。
三、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服务主体采取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服务主体,在洋县 (略) 站对服务主体、服务环节、服务价格、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向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服务。
四、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或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服务组织进行联合合作。
2.服务主体在经营活动中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服务主体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4.硬件设备要求:
粮油类托管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 (略)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装备能够满足粮食类全程或多环节、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机具,油菜扩种旋耕开沟起垄农机具,有能完成作业任务的机具数量保障,并配有相应的农机手,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有操作证。
5.拓展配套服务。服务主体能够引进新的管理模式,向服务对象提供农业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预警、农业保险、小额生产性投资贷款、农业生产资料等配套服务。
6.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7.需提交申报资料:设备清单,农机手身份证和操作证。农机具和机手等管理制度,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家庭农场提供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打印报表。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向本辖区的村及农机服务主体大力宣传,让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向洋县农经站报名,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及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五、报名须知
联系人及电话:杨舒书??*
??????????????杨居昆??*
受理申报单位:洋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
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洋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计财〔2024〕9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承担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粮油类作物托管实施水稻、油菜、小麦等粮食类机耕机播、代育代插、统防统治、机收、烘干、仓储等全程托管或多环节、单环节托管;实施股份经济合作社能够独立为本村或周边镇村小农户提供托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油菜机耕开沟起垄播种服务,小麦播种、收割、烘干服务。
二、补助方式
资金兑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根据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的合同履约情况兑付补助,面向小农户服务时,补助资金可以全部补给小农户,也可以按一定比例分别补助小农户和服务主体,但补给服务主体的资金量不得超过补助标准的40%,要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重点支持面向小农户服务、整村推进服务主体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做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等全程托管或者关键环节托管。
三、新型经营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申报-组织评审-确定主体-公开公示”的程序,由服务主体采取自愿报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确定服务主体,在洋县 (略) 站对服务主体、服务环节、服务价格、补贴标准等进行公示后,承接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向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服务。
四、申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专业户、家庭农场、服务协会或联盟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服务组织进行联合合作。
2.服务主体在经营活动中2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3.服务主体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完整的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
4.硬件设备要求:
粮油类托管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 (略) ,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家庭农场装备能够满足粮食类全程或多环节、单环节农业生产托管的农机具,油菜扩种旋耕开沟起垄农机具,有能完成作业任务的机具数量保障,并配有相应的农机手,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有操作证。
5.拓展配套服务。服务主体能够引进新的管理模式,向服务对象提供农业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预警、农业保险、小额生产性投资贷款、农业生产资料等配套服务。
6.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7.需提交申报资料:设备清单,农机手身份证和操作证。农机具和机手等管理制度,合作社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需提供财务报表,家庭农场提供家庭农场随手记软件打印报表。
8、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向本辖区的村及农机服务主体大力宣传,让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向洋县农经站报名,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及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五、报名须知
联系人及电话:杨舒书??*
??????????????杨居昆??*
受理申报单位:洋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申报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8日
洋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5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