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 (略) 浉河区灵山坡矿区水泥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工程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 (略) 浉河区灵山坡矿区水泥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浉河区柳林乡李店村
建设内容:项目矿权面积290.38公顷,矿山设计采用1个露天开采系统,年产水泥用灰岩*吨,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开采工艺为:穿孔→爆破→破碎→铲装→运输→卸载堆存。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孙笑迎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略) 浉河区柳林乡李店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371-*
电子邮箱:*@*q.com
通信地址: (略) 中 (略) 1号郑州报业大厦B座16层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反映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略) (略)
2024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