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索引号: | */202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台州市黄岩达力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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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黄罚〔2024〕13-1号 当事人名称: (略) 黄岩达力 (略) ,法定代表人:汪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W,地址: (略) 黄岩东城上前村。 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在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工人正在运砖装车。你(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黄岩区农业银行,户名: (略) 黄岩区财政局,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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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24-* | 文件编号: | |
发布机构: | (略) 生态环境局黄岩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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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黄罚〔2024〕13-1号 当事人名称: (略) 黄岩达力 (略) ,法定代表人:汪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W,地址: (略) 黄岩东城上前村。 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未在生产,但有明显生产痕迹,工人正在运砖装车。你(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已投入生产。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对你(单位)处罚款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黄岩区农业银行,户名: (略) 黄岩区财政局,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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