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略) 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安居区废旧塑料综合优化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建设项目 | 遂宁 (略) “遂宁纵港智造城项目”已建标准厂房 | (略) 云 (略) | 四川新云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废旧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5条,注塑(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再生塑料(颗粒状)5000吨,其中3000吨作为产品直接外售,2000吨再生颗粒添加部分新料后继续注塑加工成塑料制品(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预处理池预 (略) (略) ,再进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琼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漆废气。在施工时采取如下的措施: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卫生部2001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态环境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2002)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对相对固定的设备安装隔声棚,其他高噪声设备也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装修垃圾处理: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室外,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造粒和注塑设施置于密闭区域内,设置集气系统(设计风量为*m3/h)收集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一根15m排气筒(含建筑高度)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限值标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破碎废水、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水为废旧塑料清洗工序产生,破碎废水主要为湿法破碎过程产生。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机+过滤+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板框压滤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后90%回用,剩余10%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三 (略) (略) 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琼江。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96m3)预处 (略) (略) ,最终流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琼江。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清洗池、漂洗池、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20cm聚合物砂浆进行防渗处理,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生产车间、循环冷却水池、一般固废间采取10~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保证达到一般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除重点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厂区其他地坪应进行简单硬化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厂区总平面布置时,按照“闹静分开”的原则,对高噪声源如脱水机等噪声源较密集的公用设施安排在厂区中间。 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选择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建筑物隔音:对于部分体积较小、噪声量较大的设备,如风机采取设置独立的操作室和控制机房的建筑隔音方式进行降噪,采取隔音措施后噪声源的降噪值在10-15dB(A)。 噪声隔声、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还采取了减震等降噪措施。 (略) 之间安装减振器,同时在相应的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震的挠性接头(口)。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噪声源的降噪值在10-15dB(A)。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杂质、 (略) 、沉渣、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集中处置。 分拣杂质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置间,可回收材料外卖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回收材料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能力单位处置。水池沉渣采用人工铲除清理方式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池渣,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处理过程做好防、防雨、防渗、防散落管理;含盐废液每年更换,更换后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 (略) 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利用或安全处置。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至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火灾、废水事故性排放等。企业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采取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在塑料存放区设置标识,贮存仓库内不设明火和热源,仓库地面进入硬化、防渗处理。各种塑料颗粒采用内衬防渗塑料薄膜的塑料袋贮存;与园区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联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
地 址: (略) (略) 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安居区废旧塑料综合优化再生资源利用回收建设项目 | 遂宁 (略) “遂宁纵港智造城项目”已建标准厂房 | (略) 云 (略) | 四川新云 (略)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废旧塑料造粒加工生产线5条,注塑(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生产线5条。项目建成后年产再生塑料(颗粒状)5000吨,其中3000吨作为产品直接外售,2000吨再生颗粒添加部分新料后继续注塑加工成塑料制品(汽车配件、麻将机配件、小型家电配件,农副产品配件)。 |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的预处理池预 (略) (略) ,再进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入琼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油漆废气。在施工时采取如下的措施:在施工装修期,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严格控制室内*醛、苯系物等挥发性有机物及放射性元素氡,使各项污染指标达到卫生部2001年制定的《室内空气质量卫生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态环境部、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T*-2002)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对相对固定的设备安装隔声棚,其他高噪声设备也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装修垃圾处理:用编织袋包装后运出室外,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造粒和注塑设施置于密闭区域内,设置集气系统(设计风量为*m3/h)收集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干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一根15m排气筒(含建筑高度)达标排放,有机废气排放满足相关排放限值标准。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减少项目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破碎废水、喷淋塔废水,清洗废水为废旧塑料清洗工序产生,破碎废水主要为湿法破碎过程产生。废水处理工艺为“气浮机+过滤+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板框压滤机”,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d。处理后90%回用,剩余10%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三 (略) (略) 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琼江。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有生活污水预处理池(96m3)预处 (略) (略) ,最终流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后,最终排入琼江。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清洗池、漂洗池、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采用1.5mmHDPE防水卷材和20cm聚合物砂浆进行防渗处理,保证达到重点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生产车间、循环冷却水池、一般固废间采取10~15cm防渗混凝土进行硬化,保证达到一般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执行。除重点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厂区其他地坪应进行简单硬化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厂区总平面布置时,按照“闹静分开”的原则,对高噪声源如脱水机等噪声源较密集的公用设施安排在厂区中间。 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车间选择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噪声发生源强小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 建筑物隔音:对于部分体积较小、噪声量较大的设备,如风机采取设置独立的操作室和控制机房的建筑隔音方式进行降噪,采取隔音措施后噪声源的降噪值在10-15dB(A)。 噪声隔声、减振措施:主要噪声设备还采取了减震等降噪措施。 (略) 之间安装减振器,同时在相应的管道、阀门接口采取缓动及减震的挠性接头(口)。采取降噪减振措施后噪声源的降噪值在10-15dB(A)。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杂质、 (略) 、沉渣、污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集中处置。 分拣杂质分类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置间,可回收材料外卖物资回收单位,不可回收材料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置能力单位处置。水池沉渣采用人工铲除清理方式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池渣,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处理过程做好防、防雨、防渗、防散落管理;含盐废液每年更换,更换后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污泥定期清理后交由相关单位规范处置。 (略) 外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利用或安全处置。 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至具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火灾、废水事故性排放等。企业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采取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及生产装置,在塑料存放区设置标识,贮存仓库内不设明火和热源,仓库地面进入硬化、防渗处理。各种塑料颗粒采用内衬防渗塑料薄膜的塑料袋贮存;与园区建立环境风险防范联动。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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