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与城C区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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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与城C区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的公示

江与城C区建设项目由 (略) 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面积合计*.1平方米、教育科研用地*平方米(小学建设用地*.2平方米、幼儿园建设用地5338.8平方米)。2021年3月5日,我局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修改方案,建设11栋住宅楼、1所小学及1所幼儿园,目前已完成7栋住宅楼(C1#楼至C7#楼)及其底层商业、地下室的建设,并建成591个普通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下一层292个,地下二层299个。剩余C8#、C9#、C10#、C11#楼及底层商业、小学、幼儿园及其地下室未建设。

近期,为尽早开工建设配建小学项目,同时为避免深基坑开挖对东侧“三江口花园”造成安全影响,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修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为:将尚未建设的小学、幼儿园、C10#、C11#住宅楼的两层地下室调整为一层地下室,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数量1909个保持不变,剩余1290个未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中412个为普通停车位,其中66个布置在8#楼负二层,346个布置在地下室一层;余下机动车停车位878个普通停车位变更为机械停车位布置在地下室一层,其中439个位于地下室地面,439个为机械上层车位。将位于C10#、C11#住宅楼原负二层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约706.27平方米)调整至地上C6#、C8#、C9#、C10#住宅楼一层架空空间。修改后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4平方米),建筑密度约34.55%,容积率约4.55,绿地率约25%,机动车停车位1909个,其中地上28个,地下1881个(普通停车位1003个,机械停车位878个)。

市政府于2024年4月23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会议对该项目修改方案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方案,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略) 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1.原批准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

3.原批准地下室1层平面图

4.原批准地下室2层平面图

5.拟调整地下室1层平面图

6.拟调整地下室2层平面图

7.6#楼1层平面图

8.8#、9#楼1层平面图

9.10#、11#楼1层平面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江与城C区建设项目由 (略) 开发建设,总用地面积*.1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面积合计*.1平方米、教育科研用地*平方米(小学建设用地*.2平方米、幼儿园建设用地5338.8平方米)。2021年3月5日,我局批准了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修改方案,建设11栋住宅楼、1所小学及1所幼儿园,目前已完成7栋住宅楼(C1#楼至C7#楼)及其底层商业、地下室的建设,并建成591个普通机动车停车位,其中地下一层292个,地下二层299个。剩余C8#、C9#、C10#、C11#楼及底层商业、小学、幼儿园及其地下室未建设。

近期,为尽早开工建设配建小学项目,同时为避免深基坑开挖对东侧“三江口花园”造成安全影响, (略) 自然资源局申请修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为:将尚未建设的小学、幼儿园、C10#、C11#住宅楼的两层地下室调整为一层地下室,地下室不计容建筑面积减少*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数量1909个保持不变,剩余1290个未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中412个为普通停车位,其中66个布置在8#楼负二层,346个布置在地下室一层;余下机动车停车位878个普通停车位变更为机械停车位布置在地下室一层,其中439个位于地下室地面,439个为机械上层车位。将位于C10#、C11#住宅楼原负二层地下室非机动车停车位(面积约706.27平方米)调整至地上C6#、C8#、C9#、C10#住宅楼一层架空空间。修改后总平面规划图主要规划技术指标:建筑占地面积*.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4平方米),建筑密度约34.55%,容积率约4.55,绿地率约25%,机动车停车位1909个,其中地上28个,地下1881个(普通停车位1003个,机械停车位878个)。

市政府于2024年4月23 (略) 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会议对该项目修改方案进行了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方案,根据《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 (略) (略) 站(http://**.cn)、市政府政务公开栏、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和项目现场同时公示。公示期间,市民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修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1.原批准总平面图

2.拟调整总平面图

3.原批准地下室1层平面图

4.原批准地下室2层平面图

5.拟调整地下室1层平面图

6.拟调整地下室2层平面图

7.6#楼1层平面图

8.8#、9#楼1层平面图

9.10#、11#楼1层平面图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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