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良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东莞市良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4年7月24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项目厂区内组织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与工程单位( (略) 塘厦胜源通风设备经营部)、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科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东坑 (略) 西一巷35号2号楼105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1"1.340";东经113°55"1.460"。项目占地面积408平方米,建筑面积408平方米,总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盖、塑料瓶、宠物玩具的加工生产。环评报告及批复申报产能为,年加工生产塑料盖*个、塑料瓶*个、宠物玩具*个。该项目全年生产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23年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总概算约*元,其中环保投资总概算约*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实际总概算*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中年加工生塑料盖*个、塑料瓶*个、宠物玩具*个、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涉及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注塑、吹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设备选型、平面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边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塑胶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分类统一收集后, (略) 处理。
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由危废专用贮存装置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暂存间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落实了防风、防雨等措施;
②项目使用专用包装桶分类收集危废,暂存于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
(2)厂区火灾防范措施
①建设大内在车间内设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②建设单位将灭火器材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
④建设单位定期维护保养自动消防系统,定 (略) 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注塑、吹塑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注塑、吹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标准的较严值。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 (略) (略) 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2024年7月24日, (略) (略) 根据《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在项目厂区内组织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与工程单位( (略) 塘厦胜源通风设备经营部)、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华科 (略) )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略) 位于 (略) 东坑 (略) 西一巷35号2号楼105室。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3°1"1.340";东经113°55"1.460"。项目占地面积408平方米,建筑面积408平方米,总投资*元,项目主要从事塑料盖、塑料瓶、宠物玩具的加工生产。环评报告及批复申报产能为,年加工生产塑料盖*个、塑料瓶*个、宠物玩具*个。该项目全年生产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23年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 (略) 生态环境局出具的“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东环建〔202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总概算约*元,其中环保投资总概算约*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实际总概算*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5%。
(四)验收范围
该项目验收范围为《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中年加工生塑料盖*个、塑料瓶*个、宠物玩具*个、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现场情况与环评审批内容一致,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不涉及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项目注塑、吹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及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 (略) (略) ,由市 (略) (略) 横沥东坑合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注塑、吹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高空排放。
项目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密闭空间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建设单位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设备选型、平面合理布局、减振、墙体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的固废主要包括边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塑胶边角料及次品收集后,将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分类统一收集后, (略) 处理。
项目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桶、废空压机油由危废专用贮存装置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危废暂存间防范措施
①建设单位按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并落实了防风、防雨等措施;
②项目使用专用包装桶分类收集危废,暂存于于危废暂存间,同时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废转移联单;
(2)厂区火灾防范措施
①建设大内在车间内设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②建设单位将灭火器材设在便于取用的地方,并定期维护检查;
③建设单位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
④建设单位定期维护保养自动消防系统,定 (略) 系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注塑、吹塑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有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二级标准值的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混料、破碎工序无组织排放颗粒物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注塑、吹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均可以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级标准的较严值。
(3)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项目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外排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其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发生重大变化,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文件要求,且满足“三同时”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小 (略) (略) 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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