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 (略) 2024年度第239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 (略)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 (略) 北侧、东平街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o,北纬38.*o,总占地面积约7479.57m2(约合11.22亩),地块四至:东至东平街,西侧为东润华府小区和农田,南 (略) ,北侧为农田。
调查地块历史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2013年以前为农田;2013年至今北部为农田,其他区域为空地。整个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回填、开挖等扰动情况。
2024年5月,我公司组织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截止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北部为农田,其他区域为空地,无基坑、堆土等扰动情况,无垃圾暂存点。整个调查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堆放,地面均未硬化,空地区域覆 (略) ,裸露土壤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未闻到有刺激性的气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提供资料,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
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的分析,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周边地块交叉污染因子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铅、砷、汞、锡、氨氮、*醛、苯系物(苯、*苯、二*苯)、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莠去津,可能通过大气干湿沉降对地块土壤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采用系统布点结合判断布点法布设6个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4个(12个样品,2个平行样),检测因子包括pH、氨氮、*醛、《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重金属(基本项目7项,锡)、挥发性有机物(27项基本项目(含苯系物))、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基本项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有机农药(乐果、敌敌畏、莠去津(阿特拉津))、石油烃C10-C40,检测单位为河北实朴 (略) 。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检出污染物9种,包括pH、氨氮、重金属7种(铜、镍、铅、镉、砷、汞、锡),检出物质最大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以及推导值模型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现场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此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可以安全利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 (略)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根华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卢丽甜
联系电话:*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健身游园项目地块( (略) 2024年度第239批次建设用地5号地块) (略)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 (略) 北侧、东平街西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o,北纬38.*o,总占地面积约7479.57m2(约合11.22亩),地块四至:东至东平街,西侧为东润华府小区和农田,南 (略) ,北侧为农田。
调查地块历史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2013年以前为农田;2013年至今北部为农田,其他区域为空地。整个调查地块未进行过回填、开挖等扰动情况。
2024年5月,我公司组织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截止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北部为农田,其他区域为空地,无基坑、堆土等扰动情况,无垃圾暂存点。整个调查地块内无固体废物堆放,地面均未硬化,空地区域覆 (略) ,裸露土壤无颜色异常、油渍等污染痕迹,未闻到有刺激性的气味。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藁城分局提供资料,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
通过对调查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的分析,地块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周边地块交叉污染因子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铅、砷、汞、锡、氨氮、*醛、苯系物(苯、*苯、二*苯)、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莠去津,可能通过大气干湿沉降对地块土壤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采用系统布点结合判断布点法布设6个采样点位,共采集土壤样品14个(12个样品,2个平行样),检测因子包括pH、氨氮、*醛、《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规定的重金属(基本项目7项,锡)、挥发性有机物(27项基本项目(含苯系物))、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基本项目、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有机农药(乐果、敌敌畏、莠去津(阿特拉津))、石油烃C10-C40,检测单位为河北实朴 (略) 。
经分析样品检测结果,本次调查检出污染物9种,包括pH、氨氮、重金属7种(铜、镍、铅、镉、砷、汞、锡),检出物质最大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和《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以及推导值模型计算出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现场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此次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可以安全利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文化活动用地,无需进行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工作,地块调查工作至该阶段可以结束。
委托单位: (略) 藁城区廉州镇郭庄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王根华
联系电话:*
编制单位:河北 (略)
联系人:卢丽甜
联系电话:*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