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丰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孝丰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孝丰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全面学正义期盼为落脚点,以推动法治安吉建设系统性重塑性变革为动力源,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水平打造生态 (略) 先行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 (略)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吉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孝丰镇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我们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镇党委的主角定位,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提升,自我加压,每次班子会前组织一次专题学法会。
(二)落实权责清单。对乡镇所有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规范建立“两清单一目录”。建立乡镇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关键内容,指明乡镇履职方向。建立执法事项监管清单,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放权赋能,梳理19个条线共620项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限,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涉及民政、公法、人社、农业、卫健、残联等多个领域的服务事项,改建便民服务大厅、整合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民生事项在本镇就近办理。
(三)建设高效的孝丰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以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为基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重点突出、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新模式。重点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融入、公众参与的现代乡村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提质升级,建立长效管理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内外部环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乡镇普法目录、写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培育村民生态道德和生态行为准则。
(四)乡镇合法性审查出实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出台了《孝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党政办、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在队*力量上,同步建立以党政办工作人员、法制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等内部力量为主体,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外部力量为辅助的合法性审查队*。目前已与两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法律服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进一步对合法性审查队*进行了补充。在审查内容上,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230余项。下一步我们将扩大范围,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合同等村级组织涉法事项也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五)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好乡镇“看得见、管不了”和上级职能部门“管得了、看不见”的矛盾,让基层执法从审批、监管、检查到处罚、监督形成一支队*、一个闭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开展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强化森林、水库管护和巡查,加强土地巡查监管。2023年共检查企业190 多家,发现整改隐患 323处,检查名宿农家乐186家,发现整改隐患238处;检查民房28家,发现整改隐患32处。
(六)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门人员和工作流程,健全行政争议排查和化解机制,建立诉前协调化解机制,组建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高败诉风险化解包案制度。今年以来,共化解2起积压多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并实行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源头控制,做好事前预防,实现了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七)健全乡镇法治建设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由各界代表组成的乡镇法治监督员队*,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反映群众的合理化意见等。建立与镇人大的协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镇人大监督内容,重点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支队*管执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力量配备,并动态调整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2023年度执法证件申请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100%,目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八)全面深化法治村社区建设。以民主法治村社创建为抓手,在巩固原有6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指导大河村、白杨村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积极培育横溪坞村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初大河村、白杨村成功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横溪坞成功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于2023年下半年成功通过复评验收。同时我们还坚持依法治村,推进自治规范体系建设,围绕“五民主三公开”的各项要求,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以“法润两山”为主题,广泛开展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共开展活动6场次,覆盖1.*余人。
(九)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法助共富”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沟通,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为镇域内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这一年我们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客观上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养较低,法律宣传方式简单,缺乏深入人心和行之有效的普法形式等。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动普法教育走深走实
深入学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思想学
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决定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三)持续强化学用结合力度
在抓好学法活动的基础上,协调镇各部门、各村社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培育,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覆盖,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孝丰镇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全面学正义期盼为落脚点,以推动法治安吉建设系统性重塑性变革为动力源,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高水平打造生态 (略) 先行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 (略)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吉篇章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孝丰镇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法治思想,坚持党对乡镇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我们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镇党委的主角定位,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统筹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法治观念的树立和法治思维的提升,自我加压,每次班子会前组织一次专题学法会。
(二)落实权责清单。对乡镇所有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规范建立“两清单一目录”。建立乡镇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关键内容,指明乡镇履职方向。建立执法事项监管清单,以“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放权赋能,梳理19个条线共620项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限,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梳理涉及民政、公法、人社、农业、卫健、残联等多个领域的服务事项,改建便民服务大厅、整合便民服务事项,实现民生事项在本镇就近办理。
(三)建设高效的孝丰特色社会治理模式。以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为基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重点突出、高效协同的社会治理新模式。重点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融入、公众参与的现代乡村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提质升级,建立长效管理督查机制,不断提升内外部环境。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年度乡镇普法目录、写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培育村民生态道德和生态行为准则。
(四)乡镇合法性审查出实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出台了《孝丰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党政办、司法所作为合法性审查机构。在队*力量上,同步建立以党政办工作人员、法制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公职律师等内部力量为主体,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外部力量为辅助的合法性审查队*。目前已与两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法律服务所签订了服务协议,进一步对合法性审查队*进行了补充。在审查内容上,将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机关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及其他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今年以来,共开展合法性审查230余项。下一步我们将扩大范围,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务合同等村级组织涉法事项也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五)积极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建立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相关工作,协调处理好乡镇“看得见、管不了”和上级职能部门“管得了、看不见”的矛盾,让基层执法从审批、监管、检查到处罚、监督形成一支队*、一个闭环。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开展建筑施工、地质灾害、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强化森林、水库管护和巡查,加强土地巡查监管。2023年共检查企业190 多家,发现整改隐患 323处,检查名宿农家乐186家,发现整改隐患238处;检查民房28家,发现整改隐患32处。
(六)建立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门人员和工作流程,健全行政争议排查和化解机制,建立诉前协调化解机制,组建协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实行高败诉风险化解包案制度。今年以来,共化解2起积压多年的行政争议案件,并实行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源头控制,做好事前预防,实现了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七)健全乡镇法治建设监督制约体系。建立由各界代表组成的乡镇法治监督员队*,监督政府依法履行职能、反映群众的合理化意见等。建立与镇人大的协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纳入镇人大监督内容,重点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支队*管执法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力量配备,并动态调整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2023年度执法证件申请培训和考试,考试通过率100%,目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八)全面深化法治村社区建设。以民主法治村社创建为抓手,在巩固原有6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指导大河村、白杨村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积极培育横溪坞村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23年初大河村、白杨村成功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横溪坞成功创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于2023年下半年成功通过复评验收。同时我们还坚持依法治村,推进自治规范体系建设,围绕“五民主三公开”的各项要求,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以“法润两山”为主题,广泛开展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共开展活动6场次,覆盖1.*余人。
(九)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法助共富”活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沟通,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为镇域内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这一年我们在法治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现在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差距,客观上也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专业知识欠缺,观念不够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还不够平衡。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养较低,法律宣传方式简单,缺乏深入人心和行之有效的普法形式等。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现代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持续推动普法教育走深走实
深入学法治思想,将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思想学
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程序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决定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定期开展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切实从源头上减少不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三)持续强化学用结合力度
在抓好学法活动的基础上,协调镇各部门、各村社开展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培育,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的全覆盖,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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