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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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24〕1号)和《 (略) 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曲教体〔2024〕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县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强化招生过程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组织,应招尽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招生政策,精准盘清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对适龄儿童少年做到应招尽招,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二)整合资源,统筹安置。全面整合均衡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回原籍就读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三)合理划片,免试就近。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布局现状,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及对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安排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权责清晰,属地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中心学校依据职能统筹负责辖区内的招生工作,加大资源调配力度,加强学位供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三、各部门职责

(一)县教体局

1.县教体局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2.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县教体局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

1.健全招生入学办法。要统筹城镇和农村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大班额现象。严禁任何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生源。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和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划定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在择校意愿强烈的主城区,根据学校学位数,结合区域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将招生方案于七月底前报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3.要加强研判,及时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本辖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

1.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县校联动、以校为主、整体谋划,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上级方案中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入学情况研判,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同时,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3.强化学籍日常监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学业 (略) 络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和注册工作,并按照“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标注及时,确保学籍信息与户籍信息一致、国网 (略) 数据一致、在籍学生与实际在校学生一致。

4.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微信、 (略) 络媒体,以及学校、村(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耐心、细致向群众解读好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充分细致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对学校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宣传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城区小学

1.网络预报名。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具有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或具有租房合同的随迁适龄儿童,用《曲靖通》A (略) 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后,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和“户”的关系,按以下类别依次统筹安排入学:

(1)“有房有户”。具有中枢或同乐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街道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非中枢或同乐户籍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中枢或同乐户籍但无房产,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中枢或同乐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外县户口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本县外乡镇户口以租房合同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无房产证的,需出示社区的相关证明)。

2.预登记成功后,请家长耐心等待,8月15日后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报到注册。9月1日到审核通过的学校报到注册。

4.其他情况。因特殊原 (略) 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置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由中枢镇中心学校安排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二)城区初中

在城区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中枢镇中心学校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结合城区初中学校的现状及招生规模进行统一划片入学;城区小学毕业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没在城区小学就读但具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2024年8月1日前携带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并按通知时间及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非城区小学

招收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安排。

(四)非城区初中

招收片区内小学的毕业生(整校对口直升)、回户籍地就读以及在片区内的外乡镇(街道)有实体经营、承包经营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良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收残疾类型为轻度或中度智力障碍类型(以实际筛查为准)的*良户籍3-15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且无精神病、癫痫、心脏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无自残自伤、攻击性行为。

五、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户籍所在地辖区内学校应积极依法予以保障。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招生监督电话:0874-*

招生监督电子信箱:*@*q.com

附件:2024年城区小学预报名操作说明

*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良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

网上预登记操作说明

2024年*良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登记就要开始啦!家长朋友们注意了,今年预登记采用“曲靖通”APP进行线上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一、预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日0时至8月4日24时。

二、预登记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曲靖通”手机APP进行预登记。

三、操作说明

1.曲靖通APP下载与登录

第一步: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下载“曲靖通”APP进行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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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打开APP后,首次登录用户可以选择本机号码一键登录,或者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APP页面右下方底部“我的”,点击头像右边的“去实名认证”,进入实名认证页面,输入您的相关信息,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2.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是学生照片:上半身脱帽白底电子照片。

二是户口簿(2张照片):户主信息页和法定监护人个人页合并一起的照片,户主信息页和孩子个人页合并一起的照片。

三是住房信息:

(1)“有房有户”。具有中枢或同乐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非中枢或同乐户籍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中枢或同乐户籍但无房产,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中枢或同乐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外县户口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本县外乡镇户口以租房合同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无房产证的,需出示社区的相关证明)。

注:租房合同只适用于中枢和同乐以外的户口。监护人有房产的家庭,若孩子户口和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本户口册,还需上传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入学预登记

第一步:打开曲靖通APP,点击首页的“入学预登记”(或者搜索框输入“入学预登记”查询后选择)。

第二步:选择需要就读的县(市、区),比如您需要在*良县就读,就选择*良县。

温馨提示: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个县(市、区)和预报1所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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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请选择入学预登记阶段“公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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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认真阅读预登记须知,待按钮倒计时结束后点击【已阅,下一步】按钮,进入信息登记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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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填写相关信息

1.请按页面逐项认真并实事求是填写相关信息。

(1)填写学生基本信息

请输入学生姓名→请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请输入出生年月(后续选项按实填写)。

(2)填写监护人信息

请输入监护人1姓名→请选择监护人1称谓(默认父亲)→请输入监护人1身份证号码→监护人1联系方式;

请输入监护人2姓名→请选择监护人2称谓(默认母亲)→请输入监护人2身份证号码→请输入监护人2的联系方式。

(3)填写学生入学信息

请按实填写详细户籍地址(学生基本信息填入正确身份证号后会自动带出,如有不符,可以进行修改,原则上请不要修改);

请选择房产所有人(按实际情况如实选取):

【选择监护人】自动带出权利人名称及权利人证件号码及房产坐落(如有不符,可以进行修改,原则上请不要修改),若没有带出,点击“房产坐落”后选择“手动输入”,在“房产详细地址”中输入房产详细地址。

【房产所在位置】在“不动产所在地址”点当前位置找到对应小区点确定,若找不到对应小区在左上角搜索栏输入房产详细地址在选择栏中找到对应小区点确定。

【拟意向就读学校】根据情况选取1所拟就读意向学校。

(4)上传图片:

手机相册中选择或拍照上传。

【学生照片】请上传学生照片

上半身脱帽白底照片

【户口簿照片】请上传户口簿照片

一是户主页和监护人个人页合并一页的照片,二是户主信息页和孩子个人页合并一页的照片

【房产信息】请上传住房信息照片

如有房产并实际居住,请准备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使用证或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中的任意一种照片;

如无房产,请按无房无户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2.请勾选本人承诺(本人对以上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信息有误或不真实,对此结果负责)。

登记完成,点击【确认提交】。

五、查看我的登记

1.进入登记首页,点击“我的登记查询”可以查看详情、编辑、取消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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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查看登记详情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登记详情”,进行详情查看。

3.登记信息编辑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修改信息”,进入登记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4.取消登记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取消登记”,进行二次弹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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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检查填写内容,如无误即可提交。

六、温馨提示

1.入学儿童应满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预登记成功后,请家长耐心等待,8月15日后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9月1日到审核通过学校报到注册。

3.因特殊原 (略) 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置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由中枢镇中心学校安排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874-*

入学监督电话:087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办发〔2024〕1号)和《 (略) 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曲教体〔2024〕1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维护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强化县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强化招生过程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切实把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组织,应招尽招。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招生政策,精准盘清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对适龄儿童少年做到应招尽招,确保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要履行教育监管责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

(二)整合资源,统筹安置。全面整合均衡全县中小学教育资源,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回原籍就读的学生进行统筹安置。

(三)合理划片,免试就近。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布局现状,合理划定各学校招生范围及对象,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或相对就近免试安排入学,积极为随迁子女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权责清晰,属地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中心学校依据职能统筹负责辖区内的招生工作,加大资源调配力度,加强学位供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三、各部门职责

(一)县教体局

1.县教体局负责统筹组织县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招生工作,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依法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和规范办学行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

2.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导,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县教体局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学校,由县教体局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

(二)各乡镇中心学校

1.健全招生入学办法。要统筹城镇和农村户籍学龄人口和随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招生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招生政策,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实行均衡分班,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坚决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大班额现象。严禁任何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考察等方式选拔生源。

2.合理划定招生范围。要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需求进行测算,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入学要求,和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划定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在择校意愿强烈的主城区,根据学校学位数,结合区域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入学。将招生方案于七月底前报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

3.要加强研判,及时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本辖区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三)各义务教育学校

1.坚决落实免试入学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要求,县校联动、以校为主、整体谋划,完善招生入学规则程序。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上级方案中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严禁任何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各类考试、面试(谈)、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优化招生入学流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入学情况研判,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同时,按照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优化报名流程,简化报名手续,缩短办理时限。

3.强化学籍日常监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和云南省学业 (略) 络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和注册工作,并按照“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复学等学籍变更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标注及时,确保学籍信息与户籍信息一致、国网 (略) 数据一致、在籍学生与实际在校学生一致。

4.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微信、 (略) 络媒体,以及学校、村(社区)、商住小区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耐心、细致向群众解读好招生政策。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充分细致地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取得家长理解和社会支持。各学校领导要加强对学校宣传材料的审核把关,宣传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得诋毁其他学校,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四、招生程序及办法

(一)城区小学

1.网络预报名。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具有城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或具有租房合同的随迁适龄儿童,用《曲靖通》A (略) 上预报名。

网上预报名后,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权属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用途为住宅),依据“房”和“户”的关系,按以下类别依次统筹安排入学:

(1)“有房有户”。具有中枢或同乐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街道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非中枢或同乐户籍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中枢或同乐户籍但无房产,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中枢或同乐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外县户口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本县外乡镇户口以租房合同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无房产证的,需出示社区的相关证明)。

2.预登记成功后,请家长耐心等待,8月15日后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报到注册。9月1日到审核通过的学校报到注册。

4.其他情况。因特殊原 (略) 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置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由中枢镇中心学校安排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二)城区初中

在城区小学毕业、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中枢镇中心学校按照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结合城区初中学校的现状及招生规模进行统一划片入学;城区小学毕业学生按学校通知时间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没在城区小学就读但具有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2024年8月1日前携带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并按通知时间及地点领取入学通知书。

(三)非城区小学

招收辖区内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负责统筹安排。

(四)非城区初中

招收片区内小学的毕业生(整校对口直升)、回户籍地就读以及在片区内的外乡镇(街道)有实体经营、承包经营的随迁人员子女。

(五)*良县特殊教育学校

招收残疾类型为轻度或中度智力障碍类型(以实际筛查为准)的*良户籍3-15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学生需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且无精神病、癫痫、心脏病、传染性疾病或其它重大疾病,无自残自伤、攻击性行为。

五、依法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当年9月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户籍所在地辖区内学校应积极依法予以保障。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依据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情况,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通过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的方式,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学。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异地就学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不得对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进行排名,不得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招生监督电话:0874-*

招生监督电子信箱:*@*q.com

附件:2024年城区小学预报名操作说明

*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良县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入学

网上预登记操作说明

2024年*良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预登记就要开始啦!家长朋友们注意了,今年预登记采用“曲靖通”APP进行线上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一、预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日0时至8月4日24时。

二、预登记方式

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曲靖通”手机APP进行预登记。

三、操作说明

1.曲靖通APP下载与登录

第一步: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下载“曲靖通”APP进行安装。

图片2.png图片3.png


第二步:打开APP后,首次登录用户可以选择本机号码一键登录,或者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APP页面右下方底部“我的”,点击头像右边的“去实名认证”,进入实名认证页面,输入您的相关信息,按照提示完成认证。

2.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是学生照片:上半身脱帽白底电子照片。

二是户口簿(2张照片):户主信息页和法定监护人个人页合并一起的照片,户主信息页和孩子个人页合并一起的照片。

三是住房信息:

(1)“有房有户”。具有中枢或同乐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

(2)“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非中枢或同乐户籍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房屋产权证。

(3)“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中枢或同乐户籍但无房产,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4)“无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不在中枢或同乐街道,但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中枢或同乐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外县户口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本县外乡镇户口以租房合同为依据,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租房合同或营业执照以及房东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无房产证的,需出示社区的相关证明)。

注:租房合同只适用于中枢和同乐以外的户口。监护人有房产的家庭,若孩子户口和房产持有人不在同一本户口册,还需上传父母的结婚证、孩子的出生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入学预登记

第一步:打开曲靖通APP,点击首页的“入学预登记”(或者搜索框输入“入学预登记”查询后选择)。

第二步:选择需要就读的县(市、区),比如您需要在*良县就读,就选择*良县。

温馨提示: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1个县(市、区)和预报1所学校。

图片4.png

第三步:请选择入学预登记阶段“公办小学”。

图片5.png

第四步:认真阅读预登记须知,待按钮倒计时结束后点击【已阅,下一步】按钮,进入信息登记页面。

图片6.png

第五步:填写相关信息

1.请按页面逐项认真并实事求是填写相关信息。

(1)填写学生基本信息

请输入学生姓名→请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码→请输入出生年月(后续选项按实填写)。

(2)填写监护人信息

请输入监护人1姓名→请选择监护人1称谓(默认父亲)→请输入监护人1身份证号码→监护人1联系方式;

请输入监护人2姓名→请选择监护人2称谓(默认母亲)→请输入监护人2身份证号码→请输入监护人2的联系方式。

(3)填写学生入学信息

请按实填写详细户籍地址(学生基本信息填入正确身份证号后会自动带出,如有不符,可以进行修改,原则上请不要修改);

请选择房产所有人(按实际情况如实选取):

【选择监护人】自动带出权利人名称及权利人证件号码及房产坐落(如有不符,可以进行修改,原则上请不要修改),若没有带出,点击“房产坐落”后选择“手动输入”,在“房产详细地址”中输入房产详细地址。

【房产所在位置】在“不动产所在地址”点当前位置找到对应小区点确定,若找不到对应小区在左上角搜索栏输入房产详细地址在选择栏中找到对应小区点确定。

【拟意向就读学校】根据情况选取1所拟就读意向学校。

(4)上传图片:

手机相册中选择或拍照上传。

【学生照片】请上传学生照片

上半身脱帽白底照片

【户口簿照片】请上传户口簿照片

一是户主页和监护人个人页合并一页的照片,二是户主信息页和孩子个人页合并一页的照片

【房产信息】请上传住房信息照片

如有房产并实际居住,请准备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产权使用证或购房合同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中的任意一种照片;

如无房产,请按无房无户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2.请勾选本人承诺(本人对以上填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信息有误或不真实,对此结果负责)。

登记完成,点击【确认提交】。

五、查看我的登记

1.进入登记首页,点击“我的登记查询”可以查看详情、编辑、取消等操作。

图片7.png图片8.png

2.查看登记详情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登记详情”,进行详情查看。

3.登记信息编辑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修改信息”,进入登记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4.取消登记

在我的预登记列表页面,点击“取消登记”,进行二次弹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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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检查填写内容,如无误即可提交。

六、温馨提示

1.入学儿童应满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预登记成功后,请家长耐心等待,8月15日后可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9月1日到审核通过学校报到注册。

3.因特殊原 (略) 上预报名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待网上预报名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全部安置以后,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有学位,可以就近安排,居住地划定片区学校如没有学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中枢镇中心学校登记,由中枢镇中心学校安排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报名。

政策咨询电话:0874-*

入学监督电话: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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