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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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惠审管批字〔2024〕113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282.8504公顷(4242.76亩),耕地提质改造 面积224.9623公顷(3374.44亩)。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2立方米。

  2.土壤改良工程: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3442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8.*方)1座;引水工程1座、取水口1座、进水池1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1座,其中:过滤器房251.98平方米、电器副厂房50.13平米、施肥池1座、新建灌溉信息化工程3442亩。

  3.滴灌工程:

  (1) (略) 工程:该工程田间铺设管道2482.74千米。

  (2)管道附属建筑物:闸阀井90套、检查井26套、排水井98套、阀门保护池354座、现浇C20砼镇墩12座、现浇C20砼支墩8座、管道穿渠2处、 (略) 12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米,集水管5517米。

  2.排水泵站:排水泵站(含集水井)4座,出水口尾水4座。

  (四) (略) 工程:

  1. (略) : (略) 6677米。

  2. (略) : (略) *米。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砖砌标识墙1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6年8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959.*元,其中工程费1704.*元,其他费254.*元。

  资金来源: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审管批字〔2024〕113号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报来《燕子墩乡人民政府关于申报<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燕政发〔2024〕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403-*-20-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为282.8504公顷(4242.76亩),耕地提质改造 面积224.9623公顷(3374.44亩)。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一)土地平整工程:

  1.平整工程:平整土方*.2立方米。

  2.土壤改良工程:机械翻耕及地力培肥3442亩。

  (二)灌溉工程:

  1.水源工程:新建蓄水池(8.*方)1座;引水工程1座、取水口1座、进水池1座。

  2.首部工程:新建泵房1座,其中:过滤器房251.98平方米、电器副厂房50.13平米、施肥池1座、新建灌溉信息化工程3442亩。

  3.滴灌工程:

  (1) (略) 工程:该工程田间铺设管道2482.74千米。

  (2)管道附属建筑物:闸阀井90套、检查井26套、排水井98套、阀门保护池354座、现浇C20砼镇墩12座、现浇C20砼支墩8座、管道穿渠2处、 (略) 12处。

  (三)排水工程:

  1.管道铺设:铺设吸水管*米,集水管5517米。

  2.排水泵站:排水泵站(含集水井)4座,出水口尾水4座。

  (四) (略) 工程:

  1. (略) : (略) 6677米。

  2. (略) : (略) *米。

  (五)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砖砌标识墙1座。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排水工程、 (略) 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9月—2026年8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959.*元,其中工程费1704.*元,其他费254.*元。

  资金来源: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资金。

  八、有关要求

  1.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规定执行。

  2.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惠农区燕子墩乡西永固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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