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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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 (略) 对“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

建设地点: (略) 屏山县

建设单位: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位于屏山新县城西南部,北部以凤凰山为界,南部、西部 (略) 、已建产业园区边界为界,东 (略) 为界,规划编制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262.90公顷。

主导产业:载能新材料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王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1-*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 (略) 对“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对环评情况进行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屏山宋家坝园区专项规划

建设地点: (略) 屏山县

建设单位: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位于屏山新县城西南部,北部以凤凰山为界,南部、西部 (略) 、已建产业园区边界为界,东 (略) 为界,规划编制范围总用地面积约为262.90公顷。

主导产业:载能新材料产业。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 (略) 屏山县屏山镇王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综合体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1-*

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四川 (略)

单位地址: (略) 天府四街199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附件(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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