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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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26日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保护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公示时间

1

关于《四川德胜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替代燃料)项目》的审查意见

乐市环审沙字〔2024)11号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7月26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邮政编码:*

环境保护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公示时间

1

关于《四川德胜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替代燃料)项目》的审查意见

乐市环审沙字〔2024)11号

2024年7月25日

2024年7月26日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沙湾区沙 (略) 中段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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