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4年7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传 真:0535-*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填充母料生产项目 | (略) 徐家店镇徐家店火车站正南 | (略) (略) | 烟台 (略) | 项 (略) 徐家店镇徐家店火车站正南,地理坐标为:E120.994°,N37.079°。该项目占地面积*.48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填充母料5000吨。 |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项目设置两个生产车间,在投料、搅拌混合、挤压成型、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后外售,集尘装置收集颗粒物、车间沉降颗粒物等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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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填充母料生产项目 | (略) 徐家店镇徐家店火车站正南 | (略) (略) | 烟台 (略) | 项 (略) 徐家店镇徐家店火车站正南,地理坐标为:E120.994°,N37.079°。该项目占地面积*.48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填充母料5000吨。 |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降解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项目设置两个生产车间,在投料、搅拌混合、挤压成型、包装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等统一收集后外售,集尘装置收集颗粒物、车间沉降颗粒物等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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