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公示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项目(分期)竣工自主验收意见(2).pdf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2日,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本项 (略) 瓯海 (略) 位于 (略) 瓯海区基因药谷北区B幢4楼4006室的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建设,本项目不涉及试生产或工业化批量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766m2。于2023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9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瓯建〔2023〕160号)。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4月竣工,由于部分实验工序暂未开展,本次做分期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建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部分实验工序暂未开展,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原先设计质粒转染细胞实验使用转染试剂,现使用低电压基因电转仪,不涉及转染试剂的使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综合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微电解+沉淀+光催化氧化+过滤,设计处理能力为1t/d)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分子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等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至33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暂存于厂区内, (略) (略) 清运处置;由于项目运行时间较短,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待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悬浮物、LAS浓度、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实验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E-F-G号点位),于厂区内(实验室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D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厂界东侧(8号点)和南侧(9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两天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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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2日,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11月,主要从事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本项 (略) 瓯海 (略) 位于 (略) 瓯海区基因药谷北区B幢4楼4006室的实验室进行实验研究建设,本项目不涉及试生产或工业化批量生产,总租赁建筑面积为766m2。于2023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9月25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瓯建〔2023〕160号)。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4月竣工,由于部分实验工序暂未开展,本次做分期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夜间不生产)。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正常运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比1%。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已建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部分实验工序暂未开展,本次做分期验收;环评原先设计质粒转染细胞实验使用转染试剂,现使用低电压基因电转仪,不涉及转染试剂的使用,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室综合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微电解+沉淀+光催化氧化+过滤,设计处理能力为1t/d)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略) 南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分子实验室废气通过通风橱等集气设施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至33米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实验室废物、实验废液、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实验废液暂存于厂区内, (略) (略) 清运处置;由于项目运行时间较短,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待产生后暂存于厂区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废水总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悬浮物、LAS浓度、pH值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实验废气净化后排气筒中的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二级标准。
验收监测期间,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在现场监测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厂界南侧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测点(E-F-G号点位),于厂区内(实验室门口)设置了1个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监测点(D号点位);两天监测结果中,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最高值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浓度小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厂界东侧(8号点)和南侧(9号点)共设置2个噪声测点。两天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生产车间加强全面通风,全面通风换气量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风量要求。
(四)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使其长期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控制,增加降噪减振措施,生产期间关闭门窗,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五)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环保设施及管道、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六)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固废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待项目建设完成后,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同宜医药(温州)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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