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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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拟批准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代码
2309-*-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大坝护坡整修:坝坡清表1176m3,草皮更新5880㎡,土方回填987.84m3,踏步抹面122.85㎡,坝坡鹅卵石镶嵌文字及C30砼基础3.2m3;②溢洪道底板护砌:石方开挖136.5m3,底板岩石钻孔718.66m,Ф16锚筋1.34t,砂浆回填灌孔33.96m3,底板C30砼504m3,模板793.8㎡,泡沫闭孔接缝板126.79㎡,钢筋制安34.4t,排水沟石方开挖30.58m3,碎石回填30.58m3;③溢洪道左侧边墙拆除重建:土方开挖472.5m3,土方回填396.9m3,浆砌石挡土墙拆除502.55m3,C20砼拆除115.91m3,基础岩石钻孔345.8m,基础灌浆518.7㎡,C30砼边墙浇筑426.12m3,模板894.85㎡,钢筋制安35.79t,Ф50PVC排水管93.22m3,踏步及排水沟C20砼恢复46.32m3,不锈钢栏杆74m;④溢洪道右侧岸坡护砌:边坡岩石开挖修整7.72m3,基础岩石钻孔154.35m,砂浆回填灌孔7.29m3,Ф16锚筋植入0.29t,C30岸坡护砌69.46m3,泡沫闭孔接缝板6.62㎡,钢筋制安5.83t,模板109.4㎡。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梁子湖区 (略) 梁子湖区太和镇狮子口村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农林水利/水利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330.43
环保投资(万元)
22.7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马龙狮子口水库管理处
通讯地址
(略) 梁子湖区太和镇狮子口村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7-26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7-26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8-01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None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 (略) 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27-*通讯地址: (略) 鄂 (略) 12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4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公众参与说明

暂无内容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项目名称
(略) 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代码
2309-*-04-01-*
建设内容及规模

①大坝护坡整修:坝坡清表1176m3,草皮更新5880㎡,土方回填987.84m3,踏步抹面122.85㎡,坝坡鹅卵石镶嵌文字及C30砼基础3.2m3;②溢洪道底板护砌:石方开挖136.5m3,底板岩石钻孔718.66m,Ф16锚筋1.34t,砂浆回填灌孔33.96m3,底板C30砼504m3,模板793.8㎡,泡沫闭孔接缝板126.79㎡,钢筋制安34.4t,排水沟石方开挖30.58m3,碎石回填30.58m3;③溢洪道左侧边墙拆除重建:土方开挖472.5m3,土方回填396.9m3,浆砌石挡土墙拆除502.55m3,C20砼拆除115.91m3,基础岩石钻孔345.8m,基础灌浆518.7㎡,C30砼边墙浇筑426.12m3,模板894.85㎡,钢筋制安35.79t,Ф50PVC排水管93.22m3,踏步及排水沟C20砼恢复46.32m3,不锈钢栏杆74m;④溢洪道右侧岸坡护砌:边坡岩石开挖修整7.72m3,基础岩石钻孔154.35m,砂浆回填灌孔7.29m3,Ф16锚筋植入0.29t,C30岸坡护砌69.46m3,泡沫闭孔接缝板6.62㎡,钢筋制安5.83t,模板109.4㎡。

建设地点
湖北省- (略) -梁子湖区 (略) 梁子湖区太和镇狮子口村
建设性质
改建
行业类别
农林水利/水利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
330.43
环保投资(万元)
22.7
建设单位名称
(略) 马龙狮子口水库管理处
通讯地址
(略) 梁子湖区太和镇狮子口村
邮政编码
*
环评单位名称
湖北 (略)
是否受理
受理时间
2024-07-26
公告开始日期
2024-07-26
公告结束日期
2024-08-01
公示类型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None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 (略) 狮子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电话:027-*通讯地址: (略) 鄂 (略) 129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E区4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
保康县环境保护局
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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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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