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什克腾旗拟认定小微湿地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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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克什克腾旗拟认定小微湿地公示的公告

为加强湿地保护力度,全面做好我旗认定小微湿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小微湿地保护管理规范 GB/T *-2023》等文件规定,我局已组织完成克什克腾旗小微湿地调查工作。结合克什克腾旗小微湿地实际情况筛选1处小微湿地进行认定(详见附件),小微湿地位于克什克腾旗中部,经棚镇联丰村和芝瑞镇富盛永村交界处。设立小微湿地为:克什克腾旗黑水桥小微湿地,面积6.32公顷。

现将克什克腾旗拟认定的一处小微湿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6日—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至电子邮箱:*@*q.com,并注明反馈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克旗黑水桥小微湿地申报书.rar

为加强湿地保护力度,全面做好我旗认定小微湿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湿地名录管理办法》《小微湿地保护管理规范 GB/T *-2023》等文件规定,我局已组织完成克什克腾旗小微湿地调查工作。结合克什克腾旗小微湿地实际情况筛选1处小微湿地进行认定(详见附件),小微湿地位于克什克腾旗中部,经棚镇联丰村和芝瑞镇富盛永村交界处。设立小微湿地为:克什克腾旗黑水桥小微湿地,面积6.32公顷。

现将克什克腾旗拟认定的一处小微湿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26日—8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至电子邮箱:*@*q.com,并注明反馈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克旗黑水桥小微湿地申报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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