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广州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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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越秀分局关于对广州壹加壹整形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5日至 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建设单位

广州*加*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加* (略) 目 (略) 越秀 (略) 617号二楼及附属场地(包含首层自编东六铺)、三楼自编305房、101铺(部位:地下室01),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三楼检验科内设有P1实验室, (略) 病床,现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手续。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34.5平方米,设有病房(含床位20张)、输液室、B超室、手术室、无菌物品暂存间、麻醉复苏室、治疗室、种植室、技工室/罐模室、洗衣房等用房,及各项配套设施用房。本项目设有医疗整形外科(含美容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及口腔科(含美容牙科),其中医学检验科项目为血常规、尿常规及传染病四项,本项目不接收传染病四项初筛为“阳性”患者,不做传染病病毒研究。每年检验次数约为1460次。本项目不设放射科,不使用辐射类设备;美容牙科不使用含汞材料,各用房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本项目设工作人员98人,不提供食宿。其中医护人员62人、其他工作人员36人;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病房为24h工作制,安排2个医护人员值班,全年工作365天。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建筑物,现阶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装修。施工期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施工现场适量洒水防尘;及时清理边角料、碎屑粉末;室内装修使用绿色环保建材。
(二)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依托周围的公厕,施工不需要冲洗地面,因此施工期无外排施工废水。
(三)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与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12:00~14:00及22:00~6:00时段内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四)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生活污水及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发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口腔科废水、检验科废水、三楼自编305房、二楼东侧及首层东六铺拖地废水及检验科灭菌锅废水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TW001),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 (略) (略) 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手术室废水、洗衣废水、101铺及二楼自编西侧的拖地废水、纯水机浓水、脉动真空灭菌器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TW002),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 (略) (略) 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当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用水,同时关闭污水处理站排放口阀门,项目污废水暂存在污水处理站内。
(二)医院内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各类治疗室消毒废气及检验室废气及医疗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均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为密闭设计,定期在污水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产生的臭气和氯气呈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贮存间密封,及时清运、清洁,产生的臭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安装于室内并合理布局,空调外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防护措施。
(四)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处理;未感染一次性废塑料袋(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一并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 25日至 2024年07月3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越 (略) 第一津街50、52号1号楼1楼,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越秀区

建设单位

广州*加* (略)

项目概况

广州*加* (略) 目 (略) 越秀 (略) 617号二楼及附属场地(包含首层自编东六铺)、三楼自编305房、101铺(部位:地下室01),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设“广州*加* (略) 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三楼检验科内设有P1实验室, (略) 病床,现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报批手续。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334.5平方米,设有病房(含床位20张)、输液室、B超室、手术室、无菌物品暂存间、麻醉复苏室、治疗室、种植室、技工室/罐模室、洗衣房等用房,及各项配套设施用房。本项目设有医疗整形外科(含美容外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及口腔科(含美容牙科),其中医学检验科项目为血常规、尿常规及传染病四项,本项目不接收传染病四项初筛为“阳性”患者,不做传染病病毒研究。每年检验次数约为1460次。本项目不设放射科,不使用辐射类设备;美容牙科不使用含汞材料,各用房使用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本项目设工作人员98人,不提供食宿。其中医护人员62人、其他工作人员36人;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其中病房为24h工作制,安排2个医护人员值班,全年工作365天。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建筑物,现阶段主要施工内容为装修。施工期拟做好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施工现场适量洒水防尘;及时清理边角料、碎屑粉末;室内装修使用绿色环保建材。
(二)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依托周围的公厕,施工不需要冲洗地面,因此施工期无外排施工废水。
(三)本项目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与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12:00~14:00及22:00~6:00时段内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工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
(四)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利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本项目生活污水及门诊废水、住院废水、洗发废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合口腔科废水、检验科废水、三楼自编305房、二楼东侧及首层东六铺拖地废水及检验科灭菌锅废水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TW001),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 (略) (略) 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手术室废水、洗衣废水、101铺及二楼自编西侧的拖地废水、纯水机浓水、脉动真空灭菌器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TW002),采用“调节+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处理, (略) (略) 排入猎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当污水处理设施发生事故时,立即停止用水,同时关闭污水处理站排放口阀门,项目污废水暂存在污水处理站内。
(二)医院内的病原微生物气溶胶通过紫外线灯进行消毒,各类治疗室消毒废气及检验室废气及医疗过程中使用医用酒精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均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池为密闭设计,定期在污水站周边喷洒生物除臭剂进行除臭,产生的臭气和氯气呈无组织排放。医疗废物贮存间密封,及时清运、清洁,产生的臭气呈无组织排放。
(三)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安装于室内并合理布局,空调外机组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降噪防护措施。
(四)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由回收单位处理;未感染一次性废塑料袋(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废紫外线灯管、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一并交由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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