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
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
评 价 信 息 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编号:RX24-GP-067) | |||
行业类别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
项目地址 | 安庆迎江经济开 (略) 与皖江大道交会处 | |||
项目简介 | *烽(安徽) (略) 成立于2023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 (略) 迎江 (略) 东坤创新科技产业园1号楼5楼,注册资本*仟万圆整,法定代表人为苏琪银。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略) 场需求并结合企业的发展的需要,*烽(安徽) (略) 拟在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 (略) 与皖江大道交会处建设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拟建项目已于2024年4月15日(首次备案时间2023年12月15日)取得了由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烽(安徽) (略) 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1-*。项目占地约28亩,建设包括厂房、宿舍、实验室及办公室等,拟购置挤出机、杂质压差机、密炼机等生产加工和试验设备,建成20条色母高分子材料生产线。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 | |
张秀娟 | 组员 | S** | ||
徐 颖 | 组员 | *6 |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周飞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张秀娟 | |||
专家评审情况 |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烽(安徽) (略) 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烽(安徽) (略) 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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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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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信 息 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丙烽(安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报告编号:RX24-GP-067) | |||
行业类别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评价类型 | 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 | |
项目地址 | 安庆迎江经济开 (略) 与皖江大道交会处 | |||
项目简介 | *烽(安徽) (略) 成立于2023年12月12日,注册地址位于 (略) 迎江 (略) 东坤创新科技产业园1号楼5楼,注册资本*仟万圆整,法定代表人为苏琪银。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略) 场需求并结合企业的发展的需要,*烽(安徽) (略) 拟在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 (略) 与皖江大道交会处建设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拟建项目已于2024年4月15日(首次备案时间2023年12月15日)取得了由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烽(安徽) (略) 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2312-*-04-01-*。项目占地约28亩,建设包括厂房、宿舍、实验室及办公室等,拟购置挤出机、杂质压差机、密炼机等生产加工和试验设备,建成20条色母高分子材料生产线。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 | |||
技术负责人 | 田莉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施强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 | |
张秀娟 | 组员 | S** | ||
徐 颖 | 组员 | *6 |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周飞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张秀娟 | |||
专家评审情况 | /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本报告从提高项目本质安全条件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安全对策与建议,为项目后期的设计提供了前提条件和依据。故*烽(安徽) (略) 需在下一步的设计、施工、设备安装等过程中,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设备安装,且采纳并认真落实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与建议,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落实,则对*烽(安徽) (略) 年产*吨色母高分子材料项目的整体评价结论为: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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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开展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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