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条链条项目 | (略) 南浔区千 (略) 8号千金吉成小微创业园 | (略) | (略) 购置千金吉成小微创业园的生产厂房2511平方米,使用冲床、装配机等设备用于建设年产*条链条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应税销售收入*元,实现税收*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2、废气:机加工和拉丝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和拉丝粉尘、冷镦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影响;上油产生的工业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含油金属屑、含油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机油和防锈油、废皂化液、含油废劳保用品、循环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某些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 |
2024年7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南浔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660号)1号楼2层H区228办公室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条链条项目 | (略) 南浔区千 (略) 8号千金吉成小微创业园 | (略) | (略) 购置千金吉成小微创业园的生产厂房2511平方米,使用冲床、装配机等设备用于建设年产*条链条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应税销售收入*元,实现税收*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项目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 2、废气:机加工和拉丝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和拉丝粉尘、冷镦过程中产生的油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降低影响;上油产生的工业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次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含油金属屑、含油边角料、废包装桶、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机油和防锈油、废皂化液、含油废劳保用品、循环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某些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日常尽量关闭门窗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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