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联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万套制冷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联发五金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年产200万套制冷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新增年产*套制冷配件生产线项目 | (略) 店口镇王殿畈村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新增年产*套制冷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喷砂粉尘G1: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G2、烘干废气G3:喷漆废气经水帘喷台收集处理后,与经烘箱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塑废气G4:经半密闭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破碎粉尘G5:破碎机密闭,粉尘经室内沉降后,用工业吸尘器吸尘。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经捞渣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钢砂、收集 (略) ;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及含油金属屑、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水帘废水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略) (略) 新增年产*套制冷配件生产线项目 | (略) 店口镇王殿畈村 | (略) (略) | 项目投资*元,形成新增年产*套制冷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喷砂粉尘G1: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G2、烘干废气G3:喷漆废气经水帘喷台收集处理后,与经烘箱密闭收集的烘干废气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注塑废气G4:经半密闭罩收集,通过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破碎粉尘G5:破碎机密闭,粉尘经室内沉降后,用工业吸尘器吸尘。 废水: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废水经捞渣和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置。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钢砂、收集 (略) ;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废乳化液及含油金属屑、漆渣、污泥、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水帘废水按照规范在厂内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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