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5日拟作出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26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5日拟作出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26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只肉鸡建设项目 | (略) 苏家屯区 | 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 | 辽宁 (略)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苏家屯区林盛街道褚贵堡村,总占地面积*.78平方米,项目东侧 (略) ,西侧、南侧和北侧为耕地。 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9栋、办公区、鸡粪暂存间、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全年肉鸡存栏量*只,出栏量*只。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01.*元。项目供水利用自备地下水井(已获得取水许可证), (略) 政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2台3.3吨/小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供暖。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鸡粪贮存间、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及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产生的废气等。 项目鸡粪贮存间全封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舍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为全封闭结构,各池体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 项目鸡舍冲洗水经液体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沉淀发酵池”)处理,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01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2018)等要求后,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非施肥季暂存于液肥暂存池中(液肥暂存池池体为20厘米厚的P8混凝土结构,均进行覆PE膜防水处理;池体均加盖密闭,容积为450立方米,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作物种植及绿化。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要求,东侧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沉淀渣、饲料残渣、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和EM菌废包装袋、病死鸡、防疫废物(消毒后)、消毒剂包装物(消毒后)、除臭剂包装物(消毒后)等。 防疫废物(消毒后)、消毒剂包装物(消毒后)、除臭剂包装物(消毒后)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等要求设置的鸡粪贮存间内,委托辽宁 (略) 处置,粪污运输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及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病死鸡经消毒后,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饲料残渣、锅炉灰渣、废布袋、除尘灰、饲料和EM菌废包装袋等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7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年出栏*只肉鸡建设项目 | (略) 苏家屯区 | 沈阳苏家屯褚贵白羽鸡养殖场 | 辽宁 (略) |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苏家屯区林盛街道褚贵堡村,总占地面积*.78平方米,项目东侧 (略) ,西侧、南侧和北侧为耕地。 主要建设内容为鸡舍9栋、办公区、鸡粪暂存间、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仓库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全年肉鸡存栏量*只,出栏量*只。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201.*元。项目供水利用自备地下水井(已获得取水许可证), (略) 政设施,鸡舍及办公区采用2台3.3吨/小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的生物质专用锅炉供暖。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鸡舍、鸡粪贮存间、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及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产生的废气等。 项目鸡粪贮存间全封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 项目一体化生物质专用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设备,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鸡舍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并采用干清粪工艺且日产日清;液体粪污处理设施为全封闭结构,各池体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环保型生物除臭剂。项目厂界处氨和硫化氢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要求,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7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鸡舍冲洗水、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等。 项目鸡舍冲洗水经液体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固液分离器+沉淀发酵池”)处理,达到《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010)、《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2018)等要求后,施肥季通过地埋式输送管道输送至农田作为液体有机肥料,建设单位应按液肥消纳协议要求妥善处置。非施肥季暂存于液肥暂存池中(液肥暂存池池体为20厘米厚的P8混凝土结构,均进行覆PE膜防水处理;池体均加盖密闭,容积为450立方米,满足至少贮存9个月要求);锅炉排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抑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厂区内作物种植及绿化。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设备等。项目应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南侧、西侧、北侧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1类标准要求,东侧昼夜间噪声值均应满足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鸡粪、沉淀渣、饲料残渣、锅炉灰渣、除尘灰、废布袋、饲料和EM菌废包装袋、病死鸡、防疫废物(消毒后)、消毒剂包装物(消毒后)、除臭剂包装物(消毒后)等。 防疫废物(消毒后)、消毒剂包装物(消毒后)、除臭剂包装物(消毒后)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固液分离后的鸡粪、沉淀渣应暂存于满足《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等要求设置的鸡粪贮存间内,委托辽宁 (略) 处置,粪污运输采用专用封闭车辆,并加装GPS定位,每一次粪污运出场区,均及时记录转运联单及相应管理台账;病死鸡经消毒后,暂存于病死鸡暂存区冷柜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饲料残渣、锅炉灰渣、废布袋、除尘灰、饲料和EM菌废包装袋等均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设置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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