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珠笔、钢笔、中性笔、荧光笔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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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珠笔、钢笔、中性笔、荧光笔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走珠笔、钢笔、中性笔、荧光笔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3389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星尘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3389号,占地面积1366m2,总建筑面积2732m2,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注塑机20台、机械手20台、冷水机6台、破碎机20台、转印机8台、墨水搅拌机4台、墨水灌装机6台等,主要原辅料及使用量:ABS30吨/年、PP205吨/年、色母2吨/年、印刷油墨0.03吨/年等,不涉及再生塑料。建成后年产走珠笔*支、钢笔*支、中性笔*支、荧光笔*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渗透浓水,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略) (略) 排至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在建挂具挂胶及烘干废气一同经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油墨、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在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塑料袋、编织袋废物、废转印膜基材、废标签纸等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8m2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走珠笔、钢笔、中性笔、荧光笔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西海岸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3389
建设单位: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星尘 (略)
公示时间: 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世纪大道3389号,占地面积1366m2,总建筑面积2732m2,租赁青岛 (略) 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注塑机20台、机械手20台、冷水机6台、破碎机20台、转印机8台、墨水搅拌机4台、墨水灌装机6台等,主要原辅料及使用量:ABS30吨/年、PP205吨/年、色母2吨/年、印刷油墨0.03吨/年等,不涉及再生塑料。建成后年产走珠笔*支、钢笔*支、中性笔*支、荧光笔*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根据《报告表》 (略)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渗透浓水,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 (略) (略) 排至青岛胶南中 (略) 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同时须满足下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运行过程加强管理,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对工程设计、施工相关档案资料存档。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与在建挂具挂胶及烘干废气一同经新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有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规范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厂区内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限值要求。 项目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活性炭等耗材,留存详细的购买、更换、处置台账,台账至少保存3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车间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废抹布、废油墨、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在建的8m2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塑料袋、编织袋废物、废转印膜基材、废标签纸等工业固废暂存于新建8m2一般工业固废间,外售综合利用;边角废料和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RO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应根据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和管理。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管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规范建立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管理台账,确保可溯源并存档备查。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西海岸 (略) 166号2号楼3楼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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