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博百电气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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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博百电气电子有限公司年产25万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投资*元,租赁苏州工业 (略) 81号2幢(3F-2F半层),建设“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台车载逆变器,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438号,项目代码:2305-*-89-05-*)。

苏州工业园区 (略) 2010年呈报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扩建项目登记表》并于2010年6月1日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档案编号:*),于2010年8月20日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工业园区 (略) 于2023年4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于2023年11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37H001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工业园区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年05月30日-2024月05月31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工业园区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点胶、包装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后采用“滤筒”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 (略)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吴淞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污 (略) (略) ,属于混排,检测数据不具代表性,不满足监测条件。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电烙铁锡焊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废锡渣、废外壳、废侧板、废包装桶、废胶液、废标签、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过滤尘、废活性炭等。一般包装材料、废锡渣、废外壳、废侧板、废标签、过滤尘等均委托苏州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胶液、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活性炭等均委托苏州 (略) 处理;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工 (略) (略) 处理。

项目建有5m2危废仓库,危废仓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签有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一般固废协议和危废处置协议。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 (略) 81号2幢(3F-2F半层)

联系人:蒋勇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

博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专家意见+签到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委托 (略) 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于2024年6月23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 (略) 投资*元,租赁苏州工业 (略) 81号2幢(3F-2F半层),建设“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台车载逆变器,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获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苏园行审备〔2023〕438号,项目代码:2305-*-89-05-*)。

苏州工业园区 (略) 2010年呈报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扩建项目登记表》并于2010年6月1日通过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原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档案编号:*),于2010年8月20日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工业园区 (略) 于2023年4 (略) 宏宇 (略) 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3年11月14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保审批意见(审批文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3年11月开工建设,2024年2月竣工建成并进行调试。于2023年11月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37H001X)。

验收工作的开展:苏州工业园区 (略) 于20 (略) 对其建成运行“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于2024年05月30日-2024月05月31日委托 (略) 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最终苏州工业园区 (略) 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点胶、包装工段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2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经集气罩后采用“滤筒”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生 (略)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排入吴淞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与其他企业污 (略) (略) ,属于混排,检测数据不具代表性,不满足监测条件。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噪声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电烙铁锡焊机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夜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包装材料、废锡渣、废外壳、废侧板、废包装桶、废胶液、废标签、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过滤尘、废活性炭等。一般包装材料、废锡渣、废外壳、废侧板、废标签、过滤尘等均委托苏州 (略) 处理;废包装桶、废胶液、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废活性炭等均委托苏州 (略) 处理;生活垃圾委托苏州工 (略) (略) 处理。

项目建有5m2危废仓库,危废仓库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签有生活垃圾处理协议、一般固废协议和危废处置协议。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 (略) 81号2幢(3F-2F半层)

联系人:蒋勇

联系电话:*

邮编:*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 (略) 年产*台车载逆变器搬迁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期: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26日。

博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专家意见+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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