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S (略) 边窑山坞
建设单位: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绩 (略) 绩溪县城投煤炭山砂石加工厂项目2#生产线的相关设备,并在原绩 (略) 绩溪县城投煤炭山砂石加工厂项目用地范围外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吨建筑垃圾及砂石料(其中建筑垃圾约*吨,砂石料约*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施工期间混凝土搅拌 (略) 面、土方喷洒用水自然晾干,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绩溪县碧 (略) 吸粪车运至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优选低噪音设备和施工工艺,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和生活垃圾。弃土及时回填,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原料暂存于厂房内,成品暂存于现有的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和成品库设有水喷淋措施,皮带运输机密闭。项目采取湿法作业,颚式破碎、圆锥破碎和振动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给料口通过“三面围挡+软帘”负压收集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作业加工区、生活区、成品库、原料库、厂 (略) 路面硬化,厂区内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严密覆盖并限速行驶,场地出入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等,加强厂区地面清扫、洒水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达标。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绩溪县碧 (略) 吸粪车运至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废弃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能回用的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或回用于生产;泥饼、废包装袋、废金属、废铁屑、废尼龙袋、塑料、废木材收集后综合利用,收尘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23〕105号》(项目代码:2304-*-04-01-*)文件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绩溪县政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0563-*
传 真:0563-*
地 址:绩溪县华 (略) 12号
项目名称:绩溪县垃圾分拣站项目
建设地点: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S (略) 边窑山坞
建设单位:绩溪县临溪镇孔灵村民委员会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绩 (略) 绩溪县城投煤炭山砂石加工厂项目2#生产线的相关设备,并在原绩 (略) 绩溪县城投煤炭山砂石加工厂项目用地范围外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吨建筑垃圾及砂石料(其中建筑垃圾约*吨,砂石料约*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施工期:
1、废气:施工扬尘,采取堆场和运输车辆覆盖、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出入车辆冲洗等措施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2、废水:施工期间混凝土搅拌 (略) 面、土方喷洒用水自然晾干,对外环境影响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绩溪县碧 (略) 吸粪车运至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布局施工现场,优选低噪音设备和施工工艺,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避免噪音扰民。
4、固废:主要包括弃土和生活垃圾。弃土及时回填,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期:
1、废气:原料暂存于厂房内,成品暂存于现有的生产车间内。原料库和成品库设有水喷淋措施,皮带运输机密闭。项目采取湿法作业,颚式破碎、圆锥破碎和振动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水喷淋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给料口通过“三面围挡+软帘”负压收集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作业加工区、生活区、成品库、原料库、厂 (略) 路面硬化,厂区内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严密覆盖并限速行驶,场地出入配备车辆自动冲洗设备等,加强厂区地面清扫、洒水抑尘,确保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达标。
2、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绩溪县碧 (略) 吸粪车运至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废:废弃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能回用的油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或回用于生产;泥饼、废包装袋、废金属、废铁屑、废尼龙袋、塑料、废木材收集后综合利用,收尘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合理布局,优选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23〕105号》(项目代码:2304-*-04-01-*)文件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略) 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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