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7月26日受理并拟对《河南仟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7月26日受理并拟对《河南仟钰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 (略) 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 (略) 年产*米电缆线及*米滑触线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 (略) 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 | (略) 常 (略) (略) 交叉口西 (略) 北1号 | 河南省 (略) | (1)废气:项目封口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可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调节池调节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厂废水一同通过厂区总排口经园区专 (略) (略) 常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在车间内设一个10m2的一般固废间,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UV灯管经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设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2 | (略) 年产*米电缆线及*米滑触线项目 |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西500米2号厂房 | 河南省 (略) | (1)废气: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投料、搅拌废气设置密闭混料间+二次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在车间内设一个10m2的一般固废间,除尘器收尘定期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石英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废UV灯管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设一个6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豫环办〔2022〕4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正面清单》(2022年版),《河南 (略) 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 (略) 年产*米电缆线及*米滑触线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并拟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 (略) 年产1500吨豆制品项目 | (略) 常 (略) (略) 交叉口西 (略) 北1号 | 河南省 (略) | (1)废气:项目封口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可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调节池调节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厂废水一同通过厂区总排口经园区专 (略) (略) 常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在车间内设一个10m2的一般固废间,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UV灯管经收集后定期由厂家回收;设一个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2 | (略) 年产*米电缆线及*米滑触线项目 | (略) (略) (略) 交叉口向西500米2号厂房 | 河南省 (略) | (1)废气:项目挤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1套“UV光催化+活性炭(碘值不低于800mg/g)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投料、搅拌废气设置密闭混料间+二次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应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项目在车间内设一个10m2的一般固废间,除尘器收尘定期回用于生产;废边角料/残次品、废包装材料、废催化剂、废石英砂等收集后定期外售;废UV灯管收集后由厂家回收;设一个6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设垃圾桶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0373-*。
附件包括: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报批申请表及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文;公共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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