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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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3.*吨中性硼硅多色药食玻璃和1200吨灯工工艺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玻璃电窑炉、全自动行列机、节能退火炉、压机、封口机、自动吹胎机、退火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吨中性硼硅多色药食玻璃产品和1200吨灯工工艺玻璃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文号为新行审批备〔2022〕445号,项目代码为:2202-*-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废气为投料破碎粉尘、玻璃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废气及烤漆废气。投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喷漆及烤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淋塔+过滤棉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滤袋、空漆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毛豆副食品加工及冷链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建设地点

草桥镇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建设年产鲜食豆荚8000吨,初加工毛豆米6000吨的生产项目。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170号),项目代码为:2403-*-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毛豆荚清洗废水、毛豆米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毛豆荚清洗废水、毛豆米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经厂内拟建污水处理能力500t/d的污水处理站(细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及应急池+气浮混凝池+水解酸化池+AO池+二沉池)处理后接管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要求。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运行前,该项目不得生产。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经“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及表2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污水处理站的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3、

项目名称

关于锆铪金属制备工艺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建设地点

新沂经济开 (略) 西, (略) 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艾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买电加热炉、真空干燥箱等研发设备,建设关于锆铪金属制备工艺研发项目,本项目设置3条钙热还原法制备金属铪的工艺研发线、1条电化学方法制备金属铪的工艺研发线和1条溶剂萃取分离锆铪的工艺研发线。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37号),项目代码为2311-*-89-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三效蒸发冷凝废水、研发工艺压滤废水、研发设备清洗废水、检测室废水、纯水制备弃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最终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金属铪研发废气经碱喷淋装置+除雾器处理后,废气最终通过1根15m(DA005)排气筒排放;锆铪分离研发项目废气、检测室废气经碱喷淋装置+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最终通过1根25m(DA006)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NOx、硫酸雾、VOCs(参照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NOx、硫酸雾、VOCs(参照NMHC)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

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原有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仍以

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滤渣、废盐、含镍废液、含氟废液、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化学品桶、废含铪的水溶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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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2024年7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邮箱:*@*63.com

邮编:*

通讯地址: (略) (略) 17号行政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年产3.*吨中性硼硅多色药食玻璃和1200吨灯工工艺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棋盘镇工业集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新诚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置玻璃电窑炉、全自动行列机、节能退火炉、压机、封口机、自动吹胎机、退火炉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吨中性硼硅多色药食玻璃产品和1200吨灯工工艺玻璃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文号为新行审批备〔2022〕445号,项目代码为:2202-*-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废气为投料破碎粉尘、玻璃熔融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喷漆废气及烤漆废气。投料、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相关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限值;喷漆及烤漆废气收集后经“水帘+喷淋塔+过滤棉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废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滤袋、空漆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2、

项目名称

毛豆副食品加工及冷链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 (略)

建设地点

草桥镇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南大环境规 (略) (江苏)有限公司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建设年产鲜食豆荚8000吨,初加工毛豆米6000吨的生产项目。项目 (略) 行政审批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170号),项目代码为:2403-*-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毛豆荚清洗废水、毛豆米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一步处理;毛豆荚清洗废水、毛豆米清洗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软水制备浓水、反冲洗废水经厂内拟建污水处理能力500t/d的污水处理站(细格栅及提升泵房+调节及应急池+气浮混凝池+水解酸化池+AO池+二沉池)处理后接管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 (略) 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接管要求。草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成运行前,该项目不得生产。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经“定期喷洒除臭剂”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污水处理站氨气、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及表2中标准限值。

本项目以污水处理站的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3、

项目名称

关于锆铪金属制备工艺研发项目

建设单位

江 (略)

建设地点

新沂经济开 (略) 西, (略) 北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艾 (略)

环评等级

报告表

项目概况

购买电加热炉、真空干燥箱等研发设备,建设关于锆铪金属制备工艺研发项目,本项目设置3条钙热还原法制备金属铪的工艺研发线、1条电化学方法制备金属铪的工艺研发线和1条溶剂萃取分离锆铪的工艺研发线。项目已取得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开备〔2023〕137号),项目代码为2311-*-89-0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 (略) 。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三效蒸发冷凝废水、研发工艺压滤废水、研发设备清洗废水、检测室废水、纯水制备弃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最终接管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足新沂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金属铪研发废气经碱喷淋装置+除雾器处理后,废气最终通过1根15m(DA005)排气筒排放;锆铪分离研发项目废气、检测室废气经碱喷淋装置+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废气最终通过1根25m(DA006)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NOx、硫酸雾、VOCs(参照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氟化物、氯化氢、NOx、硫酸雾、VOCs(参照NMHC)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中排放限值。

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原有项目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仍以

厂界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 (略) 、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滤渣、废盐、含镍废液、含氟废液、喷淋塔废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废化学品桶、废含铪的水溶液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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