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关于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西藏先锋绿能 (略) 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盐亭县境内,盐亭经济开发区、黄甸镇、巨龙镇、大兴回族乡。
三、建设单位:西藏先锋绿能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 (略) 。
五、项目概况:西藏先锋绿能 (略) 为满足盐亭天然气处理厂项目用电,计划自建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望江~天然气处理厂11 (略) ,线路全长约9.3km,其中 (略) 约2.0km, (略) 约6.5km,双 (略) 约2x0.8km+2x0.06km。(2)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 (略) ,线路全长约25.0km,线路在盐亭站出线约18.5km处接入望天线(接线约450m)。(3)新建110kV专用站一座(变电站位于盐亭天然气场内),本期及终期主变压器2×63MVA,户外布置;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44回。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7.*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开挖弃土进行覆盖等措施。设备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使用清洁燃料,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变电站建设生活污水利用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变电站建设施工废水利用天然气处理厂建设时修建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输电线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变电站区域内挖方用于回填,无弃方产生。工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输电线工程施工期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地表植被及其附着土壤剥离并妥善管理,待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施工人员在建设期间,要规范人为施工和机械施工的方式,精确细致,不能对红线以外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在分段施工完毕后及时覆盖表土,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地面植被,对其生境进行恢复;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施工期生态环境宣传;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建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防雨布遮盖、表土剥离及回覆等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弃渣场恢复,采取种植树木及播撒草籽的方式。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合 (略) 及导线截面积、结构, (略) 电磁噪声;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局,站内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四)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营运期不单独设值班人员,由天然气处理厂工作人员值守,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均由天然气处理厂拟建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南部片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变电站营运期不单独设值班人员,由天然气处理厂工作人员值守,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天然气处理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油废物、废电池一起依托“天然气处理厂”拟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中“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盐亭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 (略) 盐亭县,变电站建设用地在“天然气处理厂”用地范围内, (略) 径方案取得了盐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亭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亭县人民政府、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略) 盐亭生态环境局、盐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盐亭县交通运输局、盐亭县黄甸镇人民政府、盐亭县巨龙镇人民政府、盐亭县大兴回族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同意,符合盐亭县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
邮??箱:*@*q.com
通讯地址: (略) 涪城 (略) 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西藏先锋绿能 (略) 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盐亭县境内,盐亭经济开发区、黄甸镇、巨龙镇、大兴回族乡。
三、建设单位:西藏先锋绿能 (略)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 (略) 。
五、项目概况:西藏先锋绿能 (略) 为满足盐亭天然气处理厂项目用电,计划自建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望江~天然气处理厂11 (略) ,线路全长约9.3km,其中 (略) 约2.0km, (略) 约6.5km,双 (略) 约2x0.8km+2x0.06km。(2)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 (略) ,线路全长约25.0km,线路在盐亭站出线约18.5km处接入望天线(接线约450m)。(3)新建110kV专用站一座(变电站位于盐亭天然气场内),本期及终期主变压器2×63MVA,户外布置;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44回。
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117.*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施工开挖弃土进行覆盖等措施。设备选用符合要求的设备,使用清洁燃料,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变电站建设生活污水利用天然气处理厂建设工程建设的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变电站建设施工废水利用天然气处理厂建设时修建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输电线工程施工期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建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分类处置,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变电站区域内挖方用于回填,无弃方产生。工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输电线工程施工期按设计规程需要砍伐的树,应留下树根及灌木草丛,地表植被及其附着土壤剥离并妥善管理,待施工结束后用于植被恢复;施工人员在建设期间,要规范人为施工和机械施工的方式,精确细致,不能对红线以外的植被造成破坏;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在分段施工完毕后及时覆盖表土,进行土地复垦和迹地恢复。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地面植被,对其生境进行恢复;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施工期生态环境宣传;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建设临时截排水沟、临时沉淀池、防雨布遮盖、表土剥离及回覆等水保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及弃渣场恢复,采取种植树木及播撒草籽的方式。
(二)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合 (略) 路径,避让集中居民点;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噪声。
(三)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合 (略) 及导线截面积、结构, (略) 电磁噪声;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合理布局,站内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降低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
(四)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营运期不单独设值班人员,由天然气处理厂工作人员值守,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均由天然气处理厂拟建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南部片区规划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五)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变电站营运期不单独设值班人员,由天然气处理厂工作人员值守,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天然气处理厂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含油废物、废电池一起依托“天然气处理厂”拟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为第一类鼓励类“四、电力”中“2、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取得盐亭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盐亭天然气处理厂110kV供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项 (略) 盐亭县,变电站建设用地在“天然气处理厂”用地范围内, (略) 径方案取得了盐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亭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盐亭县人民政府、盐亭县自然资源局、 (略) 盐亭生态环境局、盐亭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盐亭县交通运输局、盐亭县黄甸镇人民政府、盐亭县巨龙镇人民政府、盐亭县大兴回族乡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的同意,符合盐亭县规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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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涪城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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