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环路延伸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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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环路延伸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延伸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延伸段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 (略) 向北延伸至飞鹤集团,道路长340米, (略) 、给水,污水,照明工程。新建车行道面积4400㎡,DN160PE管给水管道460米。 (略) 灯10基。

项目建设期:2024年07月10日~2024年11月30日。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自有资金*元。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孤山子村

实施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 (略) 阿鲁科尔沁旗欧沐沦街 (略) 283号

联 系 人:于志超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 (略) 场C1座

联 系 人:韩佳珊

电 话:*

E - mail:*@*q.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对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延伸段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形成评估报告,为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阿鲁科尔沁旗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略) 延伸段项目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 (略) 向北延伸至飞鹤集团,道路长340米, (略) 、给水,污水,照明工程。新建车行道面积4400㎡,DN160PE管给水管道460米。 (略) 灯10基。

项目建设期:2024年07月10日~2024年11月30日。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元,自有资金*元。

建设地点:内蒙古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孤山子村

实施单位名称: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 (略) 阿鲁科尔沁旗欧沐沦街 (略) 283号

联 系 人:于志超

电 话:*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亿帮生态 (略)

单位地址: (略) 阿鲁科尔沁旗天山 (略) 场C1座

联 系 人:韩佳珊

电 话:*

E - mail:*@*q.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事项实施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项目实施单位或评估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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