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神龙腾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江苏神龙腾达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 (略) (略) 虹 (略) 西侧、七圩港北侧
建设单位:江苏神龙 (略)
基本情况:江苏神龙 (略) 拟在 (略) (略) 虹 (略) 西侧、七圩港北侧新建“年产*吨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通过新建表面处理系统、冷轧系统、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可年产镀(锌、锌铝镁、锌硅)钢板*吨、彩钢板(锌、锌铝镁、锌硅)*吨、硅钢板*吨,共计*吨/年高强高耐蚀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7月11日至7月2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制, (略) (略) ;表面处理系统废水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冷轧系统废乳化液进入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处理,出水进入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出水,以及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碱洗、水洗、脱脂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水、地坪冲洗水等进入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65%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剩余废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65%出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和除盐水站RO浓水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淡水回用于生产,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水、酸洗蒸汽冷凝水、酸再生站碱液喷淋塔吸收和除雾酸性废水直接回用于酸洗液配制和漂洗用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部分出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系统HCl,冷轧系统油雾,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脱脂碱雾,热镀锌系统、硅钢系统退火炉烟气,彩涂系统有机废气,硅钢系统固化烘干炉废气,酸再生站氧化铁粉料仓仓顶粉尘、焙烧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等。表面处理系统酸洗、漂洗、酸罐呼吸废气由密闭酸洗槽和漂洗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两级碱液喷淋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由32m高P1-1排气筒排放;冷轧系统油雾由冷轧机组上方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分离器净化后分别由32m高P2-1、P2-2、P2-3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厚板镀锌车间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20m高P3-1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彩基车间脱脂废气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42m高P3-2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退火炉烟气经余热回收后,分别由20m高P3-3排气筒和42m高P3-4排气筒排放;彩涂系统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分别由42m高P4-1、P4-2排气筒排放;调漆、涂装均在密闭调漆间和涂装间内进行,调漆、初涂、中涂、精涂等低浓度有机废气由集气口收集,送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沸石转轮吸附区处理,流平、固化等高浓度废气和沸石转轮吸附区的脱附废气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TO炉焚烧后由20m高P6-3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42m高P5-1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退火炉烟气经余热回收后,由42m高P5-2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固化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由42m高P5-3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氧化铁粉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料仓仓顶设塑烧板过滤器,仓顶粉尘经过滤器过滤后由30m高P6-1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焙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焙烧炉尾气经碱液喷淋塔+电除雾净化处理后由30m高P6-2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酸罐大小呼吸气引至表面处理系统的两级碱液喷淋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由32m高P1-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产臭池体加盖密封,污泥浓缩过滤在密闭的微负压厂房内进行,臭气收集并经臭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P6-4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集气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P6-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废料、次(锌、锌铝镁、锌硅)锭、酸性污泥饼、废滤布、回用水处理系统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除盐水站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制氮站废分子筛等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生化污泥饼、回用水处理系统过滤器排泥等收集后委托处置;酸洗槽渣、废钝化液、钝化槽渣、废助涂液、废抹布、废涂层液、废酸渣、沸石转轮吸附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系统废油、含油污泥饼和废油渣、臭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磨床车间废油和油泥、化检验废液、废药剂、废药剂瓶、空压机含油废液、危废库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油漆桶等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地点: (略) (略) 虹 (略) 西侧、七圩港北侧
建设单位:江苏神龙 (略)
基本情况:江苏神龙 (略) 拟在 (略) (略) 虹 (略) 西侧、七圩港北侧新建“年产*吨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通过新建表面处理系统、冷轧系统、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及其配套公辅系统,可年产镀(锌、锌铝镁、锌硅)钢板*吨、彩钢板(锌、锌铝镁、锌硅)*吨、硅钢板*吨,共计*吨/年高强高耐蚀新型轻量化金属基复合材料。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7月11日至7月2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制, (略) (略) ;表面处理系统废水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冷轧系统废乳化液进入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处理,出水进入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废乳化液处理系统出水,以及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碱洗、水洗、脱脂等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水、地坪冲洗水等进入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65%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剩余废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碱性稀含油废水处理系统65%出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和除盐水站RO浓水进入回用水处理系统处理,淡水回用于生产,浓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酸雾吸收塔吸收废水、酸洗蒸汽冷凝水、酸再生站碱液喷淋塔吸收和除雾酸性废水直接回用于酸洗液配制和漂洗用水,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部分出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 (略) 。
2.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系统HCl,冷轧系统油雾,热镀锌系统、彩涂系统、硅钢系统脱脂碱雾,热镀锌系统、硅钢系统退火炉烟气,彩涂系统有机废气,硅钢系统固化烘干炉废气,酸再生站氧化铁粉料仓仓顶粉尘、焙烧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库废气等。表面处理系统酸洗、漂洗、酸罐呼吸废气由密闭酸洗槽和漂洗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两级碱液喷淋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由32m高P1-1排气筒排放;冷轧系统油雾由冷轧机组上方顶吸式集气罩收集,经油雾分离器净化后分别由32m高P2-1、P2-2、P2-3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厚板镀锌车间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20m高P3-1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彩基车间脱脂废气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42m高P3-2排气筒排放;热镀锌系统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退火炉烟气经余热回收后,分别由20m高P3-3排气筒和42m高P3-4排气筒排放;彩涂系统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分别由42m高P4-1、P4-2排气筒排放;调漆、涂装均在密闭调漆间和涂装间内进行,调漆、初涂、中涂、精涂等低浓度有机废气由集气口收集,送至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沸石转轮吸附区处理,流平、固化等高浓度废气和沸石转轮吸附区的脱附废气经有机废气处理装置TO炉焚烧后由20m高P6-3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脱脂碱雾由密闭脱脂槽、集气口负压收集,经水喷淋洗涤塔净化处理后由42m高P5-1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退火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退火炉烟气经余热回收后,由42m高P5-2排气筒排放;硅钢系统固化烘干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由42m高P5-3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氧化铁粉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料仓仓顶设塑烧板过滤器,仓顶粉尘经过滤器过滤后由30m高P6-1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焙烧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焙烧炉尾气经碱液喷淋塔+电除雾净化处理后由30m高P6-2排气筒排放;酸再生站酸罐大小呼吸气引至表面处理系统的两级碱液喷淋酸雾吸收塔净化处理后由32m高P1-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各产臭池体加盖密封,污泥浓缩过滤在密闭的微负压厂房内进行,臭气收集并经臭气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m高P6-4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集气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P6-5排气筒排放;未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废料、次(锌、锌铝镁、锌硅)锭、酸性污泥饼、废滤布、回用水处理系统废超滤膜和废反渗透膜、除盐水站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制氮站废分子筛等收集后外售或厂家回收;生化污泥饼、回用水处理系统过滤器排泥等收集后委托处置;酸洗槽渣、废钝化液、钝化槽渣、废助涂液、废抹布、废涂层液、废酸渣、沸石转轮吸附废分子筛、污水处理系统废油、含油污泥饼和废油渣、臭气净化装置废活性炭、磨床车间废油和油泥、化检验废液、废药剂、废药剂瓶、空压机含油废液、危废库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油漆桶等废包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地址: (略) (略) ,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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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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