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
2.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
3.建设单位: (略) 锨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海 (略)
5.项目概况: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主要从事鞋模具表面处理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位于华懋电镀集控区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2865.34m2,项目拟聘用职工7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每天中午1点到晚上2点,日工作13小时,年加工鞋模具*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预处理后直接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泉州中节 (略) 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泉州中节 (略) 进水水质要求;泉州中节 (略) 处理后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部分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中节能出水水质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其中pH、氨氮、COD、总磷、总氮、悬浮物执行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各工序药品配置、清水冲洗,对水质无特殊要求,参照电镀清洗用水要求执行,回用部分深度处理后的中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 一级A标准,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硝酸配置间,硝酸配置间密闭设置、负压抽吸,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咬花工序所在位置拟密闭设置、负压抽吸,在各处理槽位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北侧1F9个处理槽位、2F10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南侧1F7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2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咬花沉积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片碱废弃内包装膜、破损硝酸废弃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8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
2.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
3.建设单位: (略) 锨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海 (略)
5.项目概况: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主要从事鞋模具表面处理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位于华懋电镀集控区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2865.34m2,项目拟聘用职工7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每天中午1点到晚上2点,日工作13小时,年加工鞋模具*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预处理后直接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泉州中节 (略) 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泉州中节 (略) 进水水质要求;泉州中节 (略) 处理后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部分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中节能出水水质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其中pH、氨氮、COD、总磷、总氮、悬浮物执行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各工序药品配置、清水冲洗,对水质无特殊要求,参照电镀清洗用水要求执行,回用部分深度处理后的中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 一级A标准,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硝酸配置间,硝酸配置间密闭设置、负压抽吸,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咬花工序所在位置拟密闭设置、负压抽吸,在各处理槽位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北侧1F9个处理槽位、2F10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南侧1F7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2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咬花沉积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片碱废弃内包装膜、破损硝酸废弃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8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
2.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
3.建设单位: (略) 锨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海 (略)
5.项目概况: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主要从事鞋模具表面处理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位于华懋电镀集控区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2865.34m2,项目拟聘用职工7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每天中午1点到晚上2点,日工作13小时,年加工鞋模具*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预处理后直接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泉州中节 (略) 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泉州中节 (略) 进水水质要求;泉州中节 (略) 处理后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部分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中节能出水水质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其中pH、氨氮、COD、总磷、总氮、悬浮物执行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各工序药品配置、清水冲洗,对水质无特殊要求,参照电镀清洗用水要求执行,回用部分深度处理后的中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 一级A标准,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硝酸配置间,硝酸配置间密闭设置、负压抽吸,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咬花工序所在位置拟密闭设置、负压抽吸,在各处理槽位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北侧1F9个处理槽位、2F10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南侧1F7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2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咬花沉积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片碱废弃内包装膜、破损硝酸废弃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8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40726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
2.建设地点: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
3.建设单位: (略) 锨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福建海 (略)
5.项目概况: (略) 锨宇 (略) 年加工鞋模具*双项目选址于 (略) (略) 东石镇龙 (略) 126号A4幢,主要从事鞋模具表面处理加工,总投资*元, (略) (略) 位于华懋电镀集控区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2865.34m2,项目拟聘用职工78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工作时间为每天中午1点到晚上2点,日工作13小时,年加工鞋模具*双。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经pH调节+沉淀过滤预处理后直接管道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泉州中节 (略) 集中处理,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泉州中节 (略) 进水水质要求;泉州中节 (略) 处理后部分深度处理后回用,部分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中节能出水水质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8(其中pH、氨氮、COD、总磷、总氮、悬浮物执行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各工序药品配置、清水冲洗,对水质无特殊要求,参照电镀清洗用水要求执行,回用部分深度处理后的中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处理达标后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1 一级A标准,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
项目拟设置单独的硝酸配置间,硝酸配置间密闭设置、负压抽吸,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咬花工序所在位置拟密闭设置、负压抽吸,在各处理槽位设置上吸式集气罩,北侧1F9个处理槽位、2F10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1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南侧1F7个处理槽位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TA002碱液喷淋)处理后引至楼顶经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后,对厂区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区、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材料由外单位回收利用;咬花沉积物、废水处理设施污泥、片碱废弃内包装膜、破损硝酸废弃包装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不会对厂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于2024年03月20日~2024年03月26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于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4月08日在福建海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信息公开期间,没有收到相关群众的反馈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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