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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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恒广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7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7月26日我局对湖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审批文书

关于《湖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x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 ( (略) 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政务服务股)

  传真:0731-*

  通讯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4年7月26日我局对湖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审批文书

关于《湖南 (略) 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docx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 ( (略) 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政务服务股)

  传真:0731-*

  通讯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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