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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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次申报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重大、重点和部门协同三类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共性条件和个性条件。项目申报应在满足以下共性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指南中要求的个性条件。

1.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指南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根据指南方向具体化。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实施期截至2027年9月30日。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3.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特别注意:联合申报协议不等同于产学研协议,须合作各方根据本次申报项目就上述事宜单独签订。)

4.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5.项目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牵头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健全项目实施财务、成果、绩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绩效检查,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技术负责人须为项 (略) 的主要提出者或实际主持项目的关键科研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全面做好项目实 (略) 线、进度安排、经费规范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6.鼓励支持省内外高校、 (略) 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申报;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 (略) 建设紧密结合。

7.本批项目全部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指南中明确的支持强度金额。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若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牵头申报单位应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举例:A单位申报时,如果申请省财政资金*元,则申报时填报的项目自筹经费须达到*元及以上,填报的项目总金额则为*元;如果最终能够立项但省财政资金一共支持*元的话,那么剩余*元则需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8.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2024年限牵头或参与(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申报1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的在研农业良种工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次不得牵头申报。

9.牵头申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在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须提供项目支持承诺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10.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11.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三、申报流程

1.查看项目指南。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 (略) http://**)-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管理系统发布。

2. (略) 上在线填报项目。

济南高新区申报单位的申报流程采取“省平台+ (略) ”同时报送的形式, (略) 填报成功, (略) 仅作收集申报资料使用。

3.个人账号申报。项目技术负责 (略)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管理系统中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省科 (略) 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4.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牵头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00,逾期将无法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注意:1.个人账号提交-单位账号审核-二级主管部门审核时一定选择济南高新区。)

5. (略) 报备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准备好申报资料压缩包:省平台导出的或者自行整理的申报书+和EXCEL、盖章后PDF版的“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用“申报单位名称+2024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命名压缩包。

登录济南高新区 (略) (http://**)上传上述申报资料压缩包,无账号的单位需要先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单位可联系单位账号负责人获取账号。一个账号只能绑定一个单位信息,已有账号的单位不能重复注册,有关账号注册、账号找回、密码 (略) 技术支持董老师(电话:*)。

登录后,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点击左侧目录栏“项目申报”,找到本次申报通知,在页面右侧“操作”一列点击“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资料压缩包。(“预计本年度技术合同登记额、与哪些国家有合作、是否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等项目为科技工作资源收集,方便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政策,请如实填写即可,填报内容对本项目申报无不良影响。)

(略) 上传的材料,仅用于申报资料收集和科技工作资源收集, (略) 的审核进度;本次项目申报最终以省科技厅审核结果为准,省平台会更 (略) 级审核进度。

6.各园区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和信用核查等工作,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向发改科经部提交园区盖章后的“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

7.主管部门推荐。牵头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一级主管部门 (略) 科技局和省农业农村厅,重大项目和重点 (略) 科技局推荐,部门协同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四、注意事项

1.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8月13日17:00前,申报材料可在主管部门、牵头申报单位、申请人间多次提交和退回,逾期牵头申报单位将不能提交。建议各申报单位于8月11日24:00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审核及退回修改,并积极联系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市局予以审核,避免临近时间节点,因网络拥挤等各种因素造成提交失败。

2.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 (略) 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3.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牵头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项目申报的,应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省科技厅报备。

高新区科技部门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倪维晨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张帅,乔红*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

附件: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7月26日

各园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按照《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本次申报项目纳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分为重大、重点和部门协同三类项目,申报条件包括共性条件和个性条件。项目申报应在满足以下共性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指南中要求的个性条件。

1.项目申报严格按照指南中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根据指南方向具体化。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3年,实施期截至2027年9月30日。

2.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管理运行规范。

3.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须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特别注意:联合申报协议不等同于产学研协议,须合作各方根据本次申报项目就上述事宜单独签订。)

4.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5.项目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牵头申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健全项目实施财务、成果、绩效等管理制度,做好项目关键节点绩效检查,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技术负责人须为项 (略) 的主要提出者或实际主持项目的关键科研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4年8月17日以后出生),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全面做好项目实 (略) 线、进度安排、经费规范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6.鼓励支持省内外高校、 (略) 所、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共同参与项目申报;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引进、 (略) 建设紧密结合。

7.本批项目全部实行非定额资助方式,立项支持经费不超过指南中明确的支持强度金额。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2:1。项目经费预算中须包括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的预算。若项目立项支持经费未达到申请经费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牵头申报单位应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举例:A单位申报时,如果申请省财政资金*元,则申报时填报的项目自筹经费须达到*元及以上,填报的项目总金额则为*元;如果最终能够立项但省财政资金一共支持*元的话,那么剩余*元则需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8.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2024年限牵头或参与(除项目技术负责人外的前三位参与人员)申报1项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的在研农业良种工程、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本次不得牵头申报。

9.牵头申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所有参与人员均须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不在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中。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符合“绿色门槛”制度。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须提供项目支持承诺函,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10.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行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

11.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

三、申报流程

1.查看项目指南。根据工作需要,指南内容 (略) http://**)-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管理系统发布。

2. (略) 上在线填报项目。

济南高新区申报单位的申报流程采取“省平台+ (略) ”同时报送的形式, (略) 填报成功, (略) 仅作收集申报资料使用。

3.个人账号申报。项目技术负责 (略) -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管理系统中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省科 (略) 上填报的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4.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牵头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8月13日17:00,逾期将无法再次提交申报材料。(注意:1.个人账号提交-单位账号审核-二级主管部门审核时一定选择济南高新区。)

5. (略) 报备申报资料。申报单位准备好申报资料压缩包:省平台导出的或者自行整理的申报书+和EXCEL、盖章后PDF版的“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用“申报单位名称+2024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命名压缩包。

登录济南高新区 (略) (http://**)上传上述申报资料压缩包,无账号的单位需要先注册账号,已有账号单位可联系单位账号负责人获取账号。一个账号只能绑定一个单位信息,已有账号的单位不能重复注册,有关账号注册、账号找回、密码 (略) 技术支持董老师(电话:*)。

登录后,点击右上角个人中心,点击左侧目录栏“项目申报”,找到本次申报通知,在页面右侧“操作”一列点击“申报”,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报资料压缩包。(“预计本年度技术合同登记额、与哪些国家有合作、是否引进外国专家工作”等项目为科技工作资源收集,方便有针对性地提供相关政策,请如实填写即可,填报内容对本项目申报无不良影响。)

(略) 上传的材料,仅用于申报资料收集和科技工作资源收集, (略) 的审核进度;本次项目申报最终以省科技厅审核结果为准,省平台会更 (略) 级审核进度。

6.各园区按照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做好“绿色门槛”制度审查和信用核查等工作,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向发改科经部提交园区盖章后的“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EXCEL版和PDF版)。

7.主管部门推荐。牵头申报单位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按程序逐级审核推荐,最终由一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推荐至省科技厅。一级主管部门 (略) 科技局和省农业农村厅,重大项目和重点 (略) 科技局推荐,部门协同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四、注意事项

1.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提交、退回和审核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退回、提交和审核。8月13日17:00前,申报材料可在主管部门、牵头申报单位、申请人间多次提交和退回,逾期牵头申报单位将不能提交。建议各申报单位于8月11日24:00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提交、审核及退回修改,并积极联系区县科技管理部门、市局予以审核,避免临近时间节点,因网络拥挤等各种因素造成提交失败。

2.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 (略) 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3.省科技厅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牵头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严重侵犯省科技厅名誉、损害省科技厅利益的行为,我们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 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项目申报的,应按照省科技厅党组《规范干部职工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参与项目申报人员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及省科技厅报备。

高新区科技部门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市科技局业务咨询电话:*

齐鲁软件园发展中心:韩田田,孙钰茹*/*

创业服务中心:刘玉明、倪维晨 *、*

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张帅,乔红*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中心:王秋凤*

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李国康*

附件:2024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乡村振兴科技创新提振行动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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