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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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项目名称: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山东合铄源 (略)

一、地块概况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位于梁水镇镇赵李王村西北侧,中心坐标:115.*°E,36.*°N,占地面积约为5832平方米。

根据现场勘察、天地图影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来为赵李王村农用地,从2008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无明显变化,地块内主要为农田或林地。

根据《 (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东南新村(赵李王村、黄庄村、高泽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法律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 (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合铄源 (略) 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4年4-6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和居住,相邻地块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农业用地、道路,未出现过工业生产活动,周边1km范围无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数据,数据整体基本均稳定在较低水平,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影响,调查结束。

二、调查结论

调查组于2024年4-6月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工作。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位于梁水镇镇赵李王村西北侧,该地块使用规划为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原来为赵李王村农业用地,从2008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无明显变化,地块内主要为树木或田地,对地块土壤的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未开始建设。

相邻地块历史上为林地、水浇地及宅基地等,地块周围1km范围内不存在有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地块土壤的污染可能性较小

地块内快检数据均在正常范围内,Cd、As、Zn、Cu、Cr、Ni、Mn、V、Pb、Co所有快检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该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开发利用规划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东昌府区

项目名称: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委托单位: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山东合铄源 (略)

一、地块概况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位于梁水镇镇赵李王村西北侧,中心坐标:115.*°E,36.*°N,占地面积约为5832平方米。

根据现场勘察、天地图影像、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来为赵李王村农用地,从2008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无明显变化,地块内主要为农田或林地。

根据《 (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东南新村(赵李王村、黄庄村、高泽刘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了遵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体健康,防止地块用地性质变化、减少土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新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原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根据国家法律 (略) 生态环境局要求, (略)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合铄源 (略) 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要求,成立项目组对地块展开调查工作。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第一阶段工作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在了解地块历史沿革、现场探勘、人员访谈等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一阶段调查工作。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单位于2024年4-6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对地块周边进行走访调查。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地块现状使用者、周边居民、地块过去使用者、环保主管部门、土地管理机构人员等进行访谈。鉴于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和居住,相邻地块主要为居住用地和农业用地、道路,未出现过工业生产活动,周边1km范围无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调查单位对该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调查。

经本次调查,本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快速检测结果未出现异常数据,数据整体基本均稳定在较低水平,地块内土壤未受到明显污染影响,调查结束。

二、调查结论

调查组于2024年4-6月依据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分析工作。

东昌府区梁水镇镇赵李王村安置区项目位于梁水镇镇赵李王村西北侧,该地块使用规划为农村宅基地。调查地块原来为赵李王村农业用地,从2008年至今调查地块内无明显变化,地块内主要为树木或田地,对地块土壤的污染可能性较小。根据现场踏勘,地块内未开始建设。

相邻地块历史上为林地、水浇地及宅基地等,地块周围1km范围内不存在有污染风险较高的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对地块土壤的污染可能性较小

地块内快检数据均在正常范围内,Cd、As、Zn、Cu、Cr、Ni、Mn、V、Pb、Co所有快检数据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

综上,该项目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开发利用规划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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