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7月2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基于双5G万兆技术的智能终端关键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锦 (略) 99号、133号D2、D5厂房

(略)

昆山 (略)

拟投资*万元利用原租赁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略) 锦 (略) 99号、 (略) 133号的D2和D5厂房的天线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生产效率由85%提升至95%,产品不良率由0.62%降低至0.56%。项目完成后产线名称变更为基于双5G万兆技术的智能终端关键组件生产线,产品产能为1.5亿件/年。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项目生活污水 (略) 锦溪污水厂,执行锦溪污水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点胶、除胶、擦拭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2、D5厂房8根排气筒(D2厂房FQ-J-*、FQ-J-*、FQ-J-*、FQ-J-*,D5厂房 FQ-J-*、FQ-J-*、FQ-J-*、FQ-J-*)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表3标准,镭雕废气(颗粒物)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2厂房4根排气筒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基于双5G万兆技术的智能终端关键组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略) 锦 (略) 99号、133号D2、D5厂房

(略)

昆山 (略)

拟投资*万元利用原租赁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 (略) 锦 (略) 99号、 (略) 133号的D2和D5厂房的天线生产线进行提升改造,生产效率由85%提升至95%,产品不良率由0.62%降低至0.56%。项目完成后产线名称变更为基于双5G万兆技术的智能终端关键组件生产线,产品产能为1.5亿件/年。

1.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生活污水,原有项目生活污水 (略) 锦溪污水厂,执行锦溪污水厂接管标准;

2.本项目点胶、除胶、擦拭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2、D5厂房8根排气筒(D2厂房FQ-J-*、FQ-J-*、FQ-J-*、FQ-J-*,D5厂房 FQ-J-*、FQ-J-*、FQ-J-*、FQ-J-*)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表3标准,镭雕废气(颗粒物)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2厂房4根排气筒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标准,非*烷总烃厂区内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2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