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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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7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美 (略) 美居智能漆器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审函瓯〔2024〕6号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区76-7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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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7月16日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23日(7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美 (略) 美居智能漆器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南环审函瓯〔2024〕6号

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二、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区76-7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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