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的公示
达茂联合旗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略) 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长效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现就全旗2024年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单位的真实性;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主要统计指标及其他相关指标数据的逻辑性;重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内容包括:1.工业企业中,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2.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3.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4.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5.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6.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面向在审核和监控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投资等一套表直报单位时发现的存疑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三、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旗统计局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五、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在单位需准备);
6.企业1-6月相关财务账套、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原始凭证;
7.企业各类统计台帐以及执法检查所需其他佐证资料。
六、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要严守涉企检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检查和重复检查。
2.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旗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人:王政杰,联系电话:0472-*)
附件:2024年达茂联合旗统计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达茂联合旗统计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2024年达茂联合旗统计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专业 | 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期别及内容 |
1 | 工业 | 1. (略) 2. (略) (略) | 1-6月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 劳动工资: (略) (略) 1-6月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1. (略) 达茂旗2023年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 (略) 达茂旗席边河五福堂上游段治理工程 | 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 |
3 | 批发零售业 | 1. (略) (略) 2. 内 (略) | 1-6月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
4 | 住宿和餐饮 | (略) 羽辰假日酒店 | 1-6月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
5 | 建筑业 | 内蒙古 (略) | 1-6月的累计营业收入 |
6 | 服务业 | 1. 航天时代 (略) 2.内蒙古满 (略) | 1-6月的营业收入及行业划分 |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略) 统计局相关工作要求,长效巩固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的监督和保障作用,现就全旗2024年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规上服务业、劳动工资。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指标、重点领域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统计调查单位的真实性;主要统计指标数据的准确性;主要统计指标及其他相关指标数据的逻辑性;重点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具体内容包括:1.工业企业中,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2.投资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及其支撑材料的真实性;3.商贸企业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4.服务业重点行业和非重点行业变更企业的营业收入数据及其行业划分;5.一套表企业和9个纳入核算行业的非一套表单位的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6.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面向在审核和监控工业、服务业、批零住餐、投资等一套表直报单位时发现的存疑调查对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
三、检查方式
统计执法检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旗统计局将对部分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五、需要提供的资料
1.企业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统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不在单位需准备);
6.企业1-6月相关财务账套、纳税申报表和其他原始凭证;
7.企业各类统计台帐以及执法检查所需其他佐证资料。
六、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在检查、办案过程中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被检查单位的财物和接受宴请等;要严守涉企检查和重大案件报告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检查和重复检查。
2.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抵制检查,并按照检查内容准备好各类相关资料,主动与旗统计局相关专业负责人联系,便于确定具体检查时间。
(联系人:王政杰,联系电话:0472-*)
附件:2024年达茂联合旗统计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达茂联合旗统计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2024年达茂联合旗统计局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专业 | 检查单位名称 | 检查期别及内容 |
1 | 工业 | 1. (略) 2. (略) (略) | 1-6月工业总产值和营业收入 劳动工资: (略) (略) 1-6月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2 | 固定资产投资 | 1. (略) 达茂旗2023年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2. (略) 达茂旗席边河五福堂上游段治理工程 | 项目本年完成投资指标 |
3 | 批发零售业 | 1. (略) (略) 2. 内 (略) | 1-6月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
4 | 住宿和餐饮 | (略) 羽辰假日酒店 | 1-6月的营业收入、商品销售额和营业额指标数据 |
5 | 建筑业 | 内蒙古 (略) | 1-6月的累计营业收入 |
6 | 服务业 | 1. 航天时代 (略) 2.内蒙古满 (略) | 1-6月的营业收入及行业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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